发明名称 吸尘器
摘要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吸尘器,该吸尘器不会导致浮筒的大型化和吸尘器变重,而能够消除浮筒的不稳定动作,并能够可靠的吸水直到容器的设定容量为止。其中在吸尘器1中,使设置于吸气单元4的下部的吸气口20,从吸气单元4向下突出并横向形成开口,另一方面,在浮筒23的上部形成在上限位置闭塞吸气口20的闭塞部27。由此,浮筒23不会在到达上限位置前就闭塞吸气口20,而能够可靠地将水吸引到容器2内直到设定容量为止。
申请公布号 CN102196755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9.21
申请号 CN200980142032.2 申请日期 2009.08.19
申请人 株式会社牧田 发明人 柴田美德
分类号 A47L7/00(2006.01)I 主分类号 A47L7/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代理人 王轶;李伟
主权项 一种吸尘器,其特征在于,具备:具有吸入口的容器;闭塞上述容器的上方的本体;吸气单元,该吸气单元设置于上述本体,且内置有由电动机驱动的吸入扇,通过上述吸入扇的旋转,可从上述吸入口吸引水等液体,并存积于上述容器内;吸气口,该吸气口从上述吸气单元的下表面向下方突出并横向形成开口;浮筒,该浮筒设置于上述吸气口的下方,伴随存积于上述容器内的液体的水位的上升而上升;以及闭塞部,该闭塞部设置于上述浮筒的上部,在上限位置闭塞上述吸气口,以使上述液体的吸引停止。
地址 日本爱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