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配合操作提供可控速动力的运动器材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可配合操作提供可控速动力的运动器材,它包括:一机构组,具有一第一组件和一可供人体的一预定部位操作使用的第二组件;一可控速动力装置,包括一第一接部和一第二接部,第一接部和第二接部分别接设于机构组的第一组件和第二组件;可控速动力装置由一动力源驱动,使第二组件相对第一组件产生一第一动作状态和一第二动作状态;一感控装置,具有一设置于机构组的第一感测组,以及一设置于可控速动力装置的第二感测组;第一感测组相对第二感测组在一第一位置及一第二位置时分别使可控速动力装置控制第二组件相对第一组件倾向第一动作状态或第二动作状态。本发明可以及时配合使用者的操作动作方式及方向,提供适当反方向或同向的可控速动力,使达到可控速的离心训练或向心训练,可以适用于身体各部位的可控速训练。
申请公布号 CN102188788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9.21
申请号 CN201010128126.9 申请日期 2010.03.08
申请人 明根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黄正训
分类号 A63B22/00(2006.01)I;A63B24/00(2006.01)I 主分类号 A63B22/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5 代理人 王燕秋
主权项 一种可配合操作提供可控速动力的运动器材,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一机构组,具有一第一组件和一可供人体的一预定部位操作使用的第二组件;一可控速动力装置,包括一第一接部和一第二接部,所述第一接部和第二接部分别接设于所述机构组的第一组件和第二组件;所述可控速动力装置由一动力源驱动,使所述第二组件相对所述第一组件产生一第一动作状态和一第二动作状态;一感控装置,具有一设置于所述机构组的第一感测组,以及一设置于所述可控速动力装置的第二感测组;所述第一感测组相对所述第二感测组在一第一位置及一第二位置时分别使所述可控速动力装置控制所述第二组件相对所述第一组件倾向所述第一动作状态或第二动作状态。
地址 中国台湾彰化县秀水乡福安村村西巷27之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