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发光装置
摘要 在发光装置(1)的至少一个实施形式中,发光装置(1)包括至少一个光电子半导体器件(2),其在工作中以至少一个第一波长(L1)和至少一个第二波长(L2)发射电磁辐射,其中第一波长(L1)与第二波长(L2)彼此不同并且都在500nm以下、尤其在200nm和500nm之间。此外,发光装置(1)包括至少一个转换装置(3),其将第一波长(L1)至少部分地转换为其他频率的辐射。发光装置(1)在工作中所发射的辐射光谱与黑体光谱是条件等色的。通过这样的发光装置可以将第一波长和第二波长选择为使得可同时实现发光装置的高的显色质量和高的效率。
申请公布号 CN102177594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9.07
申请号 CN200980139944.4 申请日期 2009.08.11
申请人 欧司朗光电半导体有限公司 发明人 彼得·施陶斯;赖纳·温迪施;弗兰克·鲍曼;马蒂亚斯·彼得
分类号 H01L33/00(2006.01)I 主分类号 H01L33/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代理人 李德山;周涛
主权项 一种发光装置(1),其具有:‑至少一个光电子半导体器件(2),所述至少一个光电子半导体器件在工作中以至少一个第一波长(L1)和至少一个第二波长(L2)来发射电磁辐射,其中第一波长(L1)与第二波长(L2)彼此不同并且都在500nm以下,以及‑至少一个转换装置(3),所述转换装置将第一波长(L1)至少部分地转换为其他频率的辐射,使得发光装置(1)在工作中所发射的辐射光谱与黑体光谱是条件等色的。
地址 德国雷根斯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