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一种电子元件模组,包括:一电路板,具有多数个接脚孔;以及多数个电子元件,每一电子元件包括一本体以及连接于该本体的多数个接脚,其中该些电子元件之该些本体间系互相胶合,而该些电子元件之该些接脚系部分插置于该些接脚孔内,且相邻的两个电子元件的其中之一的其中两个接脚的连线方向与另一个电子元件的其中两个接脚的连线方向不同排且不同列。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电子元件模组,其中该些电子元件包括:一第一元件,其所对应之该些接脚孔的连线系位于一第一方向上;以及一第二元件,其所对应之该些接脚孔的连线系位于一第二方向上,且该第一方向垂直该第二方向。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电子元件模组,其中该些电子元件包括:一第一元件,其所对应之该些接脚孔的连线系位于一第一方向上;一第二元件,其所对应之该些接脚孔的连线系位于一第二方向上;以及一第三元件,其所对应之该些接脚孔的连线系位于一第三方向上,且该第一方向、该第二方向与该第三方向之交会处系围成一三角形或交会于同一点上。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电子元件模组,其中该三角形包括正三角形。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电子元件模组,其中该些电子元件包括:一第一元件,其所对应之该些接脚孔的连线系位于一第一方向上;一第二元件,其所对应之该些接脚孔的连线系位于一第二方向上;一第三元件,其所对应之该些接脚孔的连线系位于一第三方向上;以及一第四元件,其所对应之该些接脚孔的连线系位于一第四方向上,且该第一方向、该第二方向、该第三方向与该第四方向之交会处系围成一四边形或交会于同一点上。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电子元件模组,其中该四边形包括正方形。一种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电子元件模组,该电子元件模组包括:一电路板,具有多数个接脚孔;以及多数个电子元件,每一电子元件包括一本体以及连接于该本体的多数个接脚,其中该些电子元件之该些本体间系互相胶合,而该些电子元件之该些接脚系部分插置于该些接脚孔内,且相邻的两个电子元件的其中之一的其中两个接脚的连线方向与另一个电子元件的其中两个接脚的连线方向不同排且不同列。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电子装置,其中该些电子元件包括:一第一元件,其所对应之该些接脚孔的连线系位于一第一方向上;以及一第二元件,其所对应之该些接脚孔的连线系位于一第二方向上,且该第一方向垂直该第二方向。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电子装置,其中该些电子元件包括:一第一元件,其所对应之该些接脚孔的连线系位于一第一方向上;一第二元件,其所对应之该些接脚孔的连线系位于一第二方向上;以及一第三元件,其所对应之该些接脚孔的连线系位于一第三方向上,且该第一方向、该第二方向与该第三方向之交会处系围成一三角形或交会于同一点上。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电子装置,其中该三角形包括正三角形。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电子装置,其中该些电子元件包括:一第一元件,其所对应之该些接脚孔的连线系位于一第一方向上;一第二元件,其所对应之该些接脚孔的连线系位于一第二方向上;一第三元件,其所对应之该些接脚孔的连线系位于一第三方向上;以及一第四元件,其所对应之该些接脚孔的连线系位于一第四方向上,且该第一方向、该第二方向、该第三方向与该第四方向之交会处系围成一四边形或交会于同一点上。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电子装置,其中该四边形包括正方形。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电子装置,更包括一显示面板,其电性连接该电子元件模组。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电子装置,其中该显示面板包括电浆显示面板、液晶显示面板或有机电激发光显示面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