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器具
摘要 提供一种照明器具,能够通过便宜且简单的结构防止从发光部射向人体传感器的热线的影响、能够适当地配光。由于在灯具主体(20)的部设有人体传感器部(40),在该人体传感器部(40)的周围设有发光部(30),所以能够使人体传感器部(40)的检测区的中心与发光部(30)的配光区的中心一致。此外,由于设有红外线不易透过并具有透光性的屏蔽部(50),所以能够防止从发光部(30)发出的红外线侵入到人体传感器部(40)中,能够防止人体传感器部(40)的误动作。由此,能够通过便宜且简单的结构防止从发光部(30)射向人体传感器(40)的热线的影响,能够适当地进行配光。
申请公布号 CN102168833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8.31
申请号 CN201110044076.0 申请日期 2011.02.21
申请人 松下电工株式会社 发明人 大坪笃
分类号 F21S8/04(2006.01)I;F21V33/00(2006.01)I;H05B37/02(2006.01)I;G01J5/00(2006.01)I 主分类号 F21S8/04(2006.01)I
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代理人 陈萍
主权项 一种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具备:人体传感器部,设在器具主体的中央部,具有通过红外线检测人的存在与否的传感器元件;以及发光部,设在该人体传感器部的周围,具有发光元件;设有屏蔽部,该屏蔽部不易透过红外线并具有透光性,防止从发光部发出的红外线侵入到人体传感器部中。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