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用于IPTV的内容合作管理系统
摘要 一种可用于IPTV及类似新媒体的内容合作管理系统,采用中心节点+agents分布结构机制;采用虚拟网络方式完成内容引入和信息同步机制;采用多点加密方式;采用统一、具备扩展性的接口和代理技术;内容引入流程和内容在内部发放流程。该系统的实施方法,包括:内容引入、CP加密内容发布和同步、将IPTV运营商的授权记录信息与CP实时同步、与agent的结算对帐信息生成。本发明采用一种简单的方式实现IPTV内容运营商与多CP合作,并给出了IPTV运营商和CP的具体操作方式和流程,实现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形成内容生产、内容运营、收入共享的良性循环,并具有非常良好的扩充性的管理共享平台,适用于IPTV、基于Internet、双向HFC网络的互动电视等新媒体领域。
申请公布号 CN101478664B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8.31
申请号 CN200810042227.7 申请日期 2008.08.29
申请人 百视通网络电视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 欧阳奇志;黄胜明;李怀宇;黎文
分类号 H04N21/266(2011.01)I;H04N21/254(2011.01)I 主分类号 H04N21/266(2011.01)I
代理机构 上海衡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34 代理人 卞孜真
主权项 一种用于IPTV的内容合作管理系统,用于内容提供商将内容提供给内容运营商进行内容运营,其特征在于:该系统的内容运营商是采用中心节点+代理节点的分布结构机制;该代理节点在物理上拥有多个代理点,所述代理点能够将从数字版权系统获得的授权信息实时同步给中心节点;该中心节点能够用于搜集多个代理节点给用户的授权信息,所述授权信息是从数字版权系统获得的;该系统的内容提供商是采用虚拟网络方式与内容运营商进行信息同步及将内容引入所述内容运营商,其中,所述内容运营商设置有用户使用行为搜集器,能够搜集用户授权信息,且能够将所述用户授权信息与所述内容提供商实时同步;将IPTV运营商的授权记录信息与内容提供商实时同步,包括:首先在IPTV内容运营商,内容提供商部署至少一台服务器,并且服务器运行内容提供商自己编写的用户使用行为搜集器;数字版权系统授权成功后,由数字版权系统提供一个信息上报,上报信息的地址在数字版权系统上配置,不同的驻地配置不同的地址,并且能配2个上报地址,不同地址分优先级,所述上报信息的内容包括:节目ID、用户ID、授权时间、地区标志信息;信息传递需要采用确认机制,即每次信息传递需要得到内容提供商的确认,如果失败则重试,重试20次均失败后,则将该信息记录在案;由该内容合作管理系统根据内容提供商不同而提供对应的用户点播记录;该系统在内容提供商以及内容运营商的中心节点和代理节点能够采用多点加密方式;该系统采用统一、具备扩展性的接口和代理技术;并通过该系统执行内容引入流程和内容在内部发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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