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显示设备、电子设备、图像处理装置以及信息显示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显示设备、电子设备、图像处理装置以及信息显示方法,图像形成装置的触摸面板显示器被分割成即使动作模式发生了切换,配置也不变更的系统区域(1000)、功能选择区域(2000)、预览区域(3000)、操作面板区域(4000)以及任务触发区域(5000)这五个区域来显示信息。该情况下,即使动作模式不同,相同或者类似的信息也被显示在配置于相同位置的区域。
申请公布号 CN10216421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8.24
申请号 CN201110034637.9 申请日期 2011.01.30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远木晋作;中谷隆哉
分类号 H04N1/00(2006.01)I 主分类号 H04N1/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代理人 李伟;张浩
主权项 一种显示设备,是在用户从多个动作模式中选择出的1个动作模式下工作的控制对象装置所具备的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部,其将与选择出的上述动作模式对应的信息显示给用户;和显示控制部,其将上述显示部分割成多个区域,即使选择出的上述动作模式发生了变更,也维持被分割的区域的配置来显示信息;上述显示控制部在各动作模式下,在配置于相同位置的区域显示相同或者类似的信息,在多个区域中的第一区域,显示在执行前预先对由上述控制对象装置执行处理而得到的结果进行显示的预览信息,在多个区域中的第二区域,显示用于选择由上述控制对象装置执行的功能的信息,上述显示控制部响应于上述第二区域中显示的功能被选择,将根据选择出的功能执行处理而得到的结果显示到上述第一区域。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