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防止按键误动作功能之电子装置及其方法
摘要
申请公布号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8.21
申请号 TW096148830 申请日期 2007.12.19
申请人 英业达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廖建中
分类号 G06F3/02;H04M1/03 主分类号 G06F3/0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蔡坤财 台北市中山区松江路148号11楼;李世章 台北市中山区松江路148号11楼
主权项 一种具有防止按键误动作功能之电子装置,包含:一触控式按键,包括:一主触碰感应区,当一物体碰触到该主触碰感应区时,该主触碰感应区会产生一主触碰感应信号;以及一副触碰感应区,设置于该主触碰感应区周围,当该物体碰触到该副触碰感应区时,该副触碰感应区会产生一副触碰感应信号;以及一处理单元,系电性耦接至该主触碰感应区与该副触碰感应区,并选择性地接收该主触碰感应信号与该副触碰感应信号,其中该处理单元系于在一预定时间内接收到该主触碰感应信号与该副触碰感应信号时,禁能该主触碰感应区以及该副触碰感应区。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防止按键误动作功能之电子装置,其中该处理单元系于在一预定时间内接收到该副触碰感应信号,而未接收到该主触碰感应信号时,禁能该主触碰感应区以及该副触碰感应区。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防止按键误动作功能之电子装置,其中该处理单元系于在一预定时间内接收到该主触碰感应信号,而未接收到该副触碰感应信号时,则执行被触碰之该主触碰感应区相对应之功能。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防止按键误动作功能之电子装置,其中该触控式按键为一确定键或拨出键。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防止按键误动作功能之电子装置,其中该触控式按键为一拒绝键或挂断键。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防止按键误动作功能之电子装置,其中该副触碰感应区系围绕该主触碰感应区设置。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具有防止按键误动作功能之电子装置,其中该主触碰感应区与该触碰副感应区系为同一圆心。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具有防止按键误动作功能之电子装置,其中该主触碰感应区之半径系小于该副触碰感应区。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防止按键误动作功能之电子装置,其中该触控式按键系为一电容式触控按键。一种防止触控式按键误动作之方法,该触控式按键具有一主触碰感应区以及一副触碰感应区,该防止触控式按键误动作方法包含:致能该触控式按键;判断在一预定时间内接收到产生自该主触碰感应区之一主触碰感应信号与产生自该副触碰感应区之一副触碰感应信号与否;当判断得知在该预定时间内接收到该主触碰感应信号与该副触碰感应信号时,则禁能该主触碰感应区以及该副触碰感应区;以及当判断得知在该预定时间内接收到该副触碰感应信号,而未接收到该主触碰感应信号时,则禁能该主触碰感应区以及该副触碰感应区。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防止触控式按键误动作之方法,更包括判断得知在该预定时间内接收到该主触碰感应信号,而未接收到该副触碰感应信号时,则执行被触碰之该主触碰感应区相对应之功能。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防止触控式按键误动作之方法,更包括当接收到一致能信号时,则致能该触控式按键。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防止触控式按键误动作之方法,其中该主触碰感应区与该触碰副感应区系为同一圆心。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防止触控式按键误动作之方法,其中该主触碰感应区之半径系小于该副触碰感应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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