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有机电致发光元件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I347799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8.21
申请号 TW093128754 申请日期 2004.09.22
申请人 新日铁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吉武修;宫崎浩;须崎大辅;山田裕
分类号 H05B33/14;C09K11/00 主分类号 H05B33/1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2段125号7楼
主权项 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元件,系于基板上以阳极、有机层及阴极层合而成的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其特征为至少1层之有机层系含主剂及掺剂的发光层,作为该主剂系使用下述式II所表示之吡唑系化合物;以及式II中Ar1至Ar3独立表示氢、未取代之芳香族烃基或取代之芳香族烃基,惟,至少1个为氢以外之基;X1表示直接键结、未取代之2价芳香族烃基或取代之2价芳香族烃基;@sIMGTIF!d10019.TIF@eIMG!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其中式II所表示之化合物中,Ar1及Ar2系芳香族烃基,Ar3系氢或芳香族烃基。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之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其中式II所表示之化合物中Ar1及Ar2系苯基,Ar3系氢或苯基,X1系伸苯基。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其中掺剂系含有选自磷光发光性之原金属化金属错合物及卟啉金属错合物之至少一金属错合物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其中金属错合物之中心金属系至少一种选自钌、铑、钯、银、铼、锇、铱、铂及金之金属。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其中发光层与阴极之间具有电洞阻止层、电子输送层或二者。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