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吸收性物品
摘要
申请公布号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8.21
申请号 TW094108793 申请日期 2005.03.22
申请人 花王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木贺田哲行;田中雅仁
分类号 A61F13/15;A61F13/56 主分类号 A61F13/15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号7楼
主权项 一种吸收性物品,其具备液体保持性之吸收层以及液体不透过性层且于非抵接肌肤面设置防移黏着剂,其特征在于:非抵接肌肤面系由纤维集合体所构成,由热熔接着剂所构成之防移黏着剂系具有非抵接肌肤面侧之第一层以及积层于该第一层上之第二层的积层构造,构成第一层之热熔接着剂于软化点温度附近流动性高于构成第二层之热熔接着剂。如请求项1之吸收性物品,其中构成第一层之热熔接着剂之自软化点温度附近之温度降低造成的黏度上升梯度小于构成第二层之热熔接着剂者。如请求项2之吸收性物品,其中涂敷一天后之防移黏着剂之第一层与非抵接肌肤面之接着强度,高于涂敷后不久(于冷却至20℃时刻测定)之接着强度。如请求项2之吸收性物品,其中构成第一层之热熔接着剂含有30~65质量%之选自以烯烃为主成分之共聚物的基础聚合物。如请求项1之吸收性物品,其中构成第一层之热熔接着剂于加压下之接着力增加率大于构成第二层之热熔接着剂。如请求项5之吸收性物品,其中构成第一层之热熔接着剂之可塑剂或黏着赋予剂之含有比例大于构成第二层之热熔接着剂。如请求项1之吸收性物品,其中非抵接肌肤面系由上述液体不透过性层所构成,液体不透过性层系由不织布与树脂薄膜之层压薄膜所形成。如请求项1之吸收性物品,其中防移黏着剂之第一层与第二层之接着面系位于较非抵接肌肤面更外侧。如请求项1之吸收性物品,其中防移黏着剂之第一层与第二层系以相同位置以及相同面积设置。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