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卷缩状碳纤维与其制造方法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I347378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8.21
申请号 TW093121494 申请日期 2004.07.19
申请人 昭和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神原英二;辻胜行
分类号 C30B29/62;C01B31/02;D01F9/127 主分类号 C30B29/6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2段125号7楼
主权项 一种卷缩状碳纤维,其系卷缩状之碳纤维,其特征为:内部具有持有中空构造的多层构造,内层部之碳构造为含有鲱骨状构造者,而外层部之碳构造系为与内层部之碳构造相异之碳构造。一种卷缩状碳纤维,其系卷缩状之碳纤维,于其内部具有不持有中空构造的多层构造,中心部之碳构造为含有层合与碳纤维轴垂直的碳层的形状者,外层部之碳构造系为与内部之碳构造相异之构造,其特征为:与该碳纤维轴垂直之碳层系相对于中心部之全面积为20%以上。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卷缩状碳纤维,其中与碳纤维轴垂直的碳层,为由1层或复数层之碳层所构成之各群之端面与其他群连续或接合,而其截面成为多重之折叠及/或轮状。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至第3项中任一项之卷缩状碳纤维,其中外层部之碳构造为含有年轮状构造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之卷缩状碳纤维,其中下述式(1)所定义的卷缩度为0.5%以上;卷缩度(%)=(纤维长度-纤维末端间距离)/(纤维长度)×100 (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之卷缩状碳纤维,其中纤维外径为2至500nm,纤维长为50 μm以下。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之卷缩状碳纤维,其中所实测的比表面积为下述式(2)所定义的纤维直径换算之比表面积之1.5倍以上;纤维直径换算之比表面积(m2/g)=2000/纤维外径(nm)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之卷缩状碳纤维,其为气相成长碳纤维。一种碳纤维混合物,其系含有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至第8项中任一项之卷缩状碳纤维5容积%以上。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