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电视机。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接收或播放电视节目、录像或图片等的电子装置。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如图中所示的外观设计整体。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立体图。5.半透明部分示出参考图中网格线所示为半透明区域。
申请公布号 CN301647380S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8.17
申请号 CN201130010634.2 申请日期 2011.01.20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饭田胜博;大谷透;藤井嘉人;小寺武志;山水洋;饭田公一
分类号 14-03 主分类号 14-03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代理人 马涛;冯晓燕
主权项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