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从皮肤移除毛发的设备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将毛发(46)从皮肤(30)上移除的设备(1),包括光学毛发修剪设备(12,14,20)以及毛发和碎屑移除系统。该毛发移除系统包括移除器部分(36),其机械地啮合毛发(46),以便在切断或修剪之后将其移除。机械啮合装置的使用具有帮助自身不能够在修剪后移除毛发的光学不接触切断方法实际移除毛发的优势。碎屑移除系统可以包括刷子(36)、带或液体喷射器等,并且可以辅助有吸收设备(48)。 |
申请公布号 |
CN101277655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08.17 |
申请号 |
CN200680036628.0 |
申请日期 |
2006.09.27 |
申请人 |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R·A·M·范哈尔;J·珠伊德瓦阿特;E·霍博尔特;M·尼豪斯;R·维哈根;P·A·J·阿克曼斯;A·M·纳伊斯 |
分类号 |
A61B18/20(2006.01)I;B26B19/44(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1B18/2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王茂华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从皮肤(30)移除毛发(32)的设备,包括:用于切断毛发的光学设备,其被构造和安排用于向毛发(32)传递光能,从而将毛发从剩余毛发部分(34)切断,以及碎屑移除系统,其被构造和安排用于从皮肤(30)移除切断的毛发(46),其特征在于:所述碎屑移除系统包括移除器部分(36;72;80),其被构造和安排以机械地啮合切断的毛发(46)以将切断的毛发从皮肤(30)移除。 |
地址 |
荷兰艾恩德霍芬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