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装置和具备它的液晶显示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提供能够抑制照明光的发光强度的降低的照明装置。该照明装置(10)具备主控制器(11),主控制器(11)构成为:在色调修正动作时,对于多个发光元件(3)的各个,确定红色LED(3a)、绿色LED(3b)和蓝色LED(3c)中劣化最大的LED,根据该劣化最大的LED的劣化率,将多个发光元件(3)分类为进行色调修正的第一组和不进行色调修正的第二组。
申请公布号 CN102160465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8.17
申请号 CN200980137222.5 申请日期 2009.06.15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锅泽弘之;富吉暎
分类号 H05B37/02(2006.01)I 主分类号 H05B37/02(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代理人 龙淳
主权项 一种照明装置,其将红色光、绿色光和蓝色光混色而生成照明光,使用该照明光对被照明体进行照明,所述照明装置的特征在于,包括:分别包含发出红色光的红色发光二极管、发出绿色光的绿色发光二极管和发出蓝色光的蓝色发光二极管的多个发光元件;和控制部,其求得所述红色发光二极管、所述绿色发光二极管和所述蓝色发光二极管的各个的劣化率,根据所述劣化率调整向所述红色发光二极管、所述绿色发光二极管和所述蓝色发光二极管的各个供给的电流值,进行修正照明光的色调的色调修正动作,所述控制部按照如下方式构成:在所述色调修正动作时,对于所述多个发光元件的各个,确定所述红色发光二二极管、所述绿色发光二极管和所述蓝色发光二极管中劣化最大的发光二极管,根据所述劣化最大的发光二极管的劣化率,将所述多个发光元件分类为进行色调修正的第一组和不进行色调修正的第二组。
地址 日本大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