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显示装置的连结机构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I346811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8.11
申请号 TW095126795 申请日期 2006.07.21
申请人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赖裕仁
分类号 G02F1/1335 主分类号 G02F1/1335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戴俊彦 新北市永和区福和路389号6楼之3;吴丰任 新北市永和区福和路389号6楼之3
主权项 一种连结机构,包括:一第一构件,具有一第一环状结构,该第一环状结构内形成一第一贯孔;一第二构件,具有一结合座;以及一第一连结件,具有一第二环状结构,该第二环状结构内形成一第二贯孔,该第一连结件穿过该第一贯孔,该第二环状结构连结于该结合座外侧,使该结合座部分收纳于该第二贯孔中;其中,该结合座部分收纳于该第二贯孔内达一预定深度以固定该第一构件与该第二构件,该第一连结件可相对该结合座移动,以调整该预定深度。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连结机构,其中该第一连结件与该第一环状结构彼此卡合,且该结合座与该第二环状结构彼此卡合。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连结机构,其中该第一连结件之刚性小于该第一构件及该第二构件之刚性。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连结机构,其中该第一连结件系具有可挠性,且该第二贯孔之尺寸略小于该结合座之外壁尺寸以使该结合座与该第二环状结构彼此紧密卡合。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连结机构,其中该第一连结件包括:一头部,该头部之外壁尺寸大于该第一贯孔之内壁尺寸;一颈部,连结于该头部,且该颈部之外壁尺寸不超过该第一贯孔之内壁尺寸;以及一突出部,连结于该颈部,且该突出部之外壁尺寸大于该第一贯孔之内壁尺寸;其中,该颈部系设置于该第一贯孔内,该头部及该突出部分别抵接于该第一环状结构两侧以使该第一连结件连结于该第一环状结构。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连结机构,其中该第一连结件更具有一第一扇部与一第二扇部,该第一扇部与该第二扇部系于该第二贯孔外呈环状排列以包覆该结合座。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连结机构,其中该第一扇部与该第二扇部间具有一间隙,该间隙允许该第一扇部于变形时不会受到该第二扇部拘束而无法变形。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连结机构,更具有一第二连结件,其中该结合座具有一结合孔,且该第二连结件系穿过该第二贯孔而设置于该结合孔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连结机构,其中该结合孔系为一内螺纹孔,且该第二连结件系为一螺钉,该螺钉与该内螺纹孔尺寸与螺纹配合而可彼此结合。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连结机构,其中该第一连结件包括:一第一段部,该第一段部之内壁尺寸实质上接近于该第二连结件之外壁尺寸;以及一第二段部,该第二段部之内壁尺寸实质上接近于该结合座之外壁尺寸,且该第一段部之内壁尺寸小于该第二段部之内壁尺寸;其中,该第一连结件系设置于该第一贯孔内,且该第二连结件上端系结合于该第一段部,及该第二连结件下端系穿过该第二贯孔而设置于该结合孔内。一种用于显示装置之连结机构,包括:一显示单元,用以显示一影像讯号;一第一构件,连结于该显示单元并具有一第一环状结构,该第一环状结构内形成一第一贯孔;一第二构件,具有相连之一结合座与一前壳,该前壳用以部分包覆该显示单元;以及一第一连结件,具有一第二环状结构,该第二环状结构内形成一第二贯孔,该第一连结件穿过该第一贯孔,该第二环状结构连结于该结合座外侧,使该结合座部分收纳于该第二贯孔中;其中,该结合座部分收纳于该第二贯孔内达一预定深度以固定该第一构件与该第二构件。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连结机构,其中该第一连结件与该第一环状结构彼此卡合,且该结合座与该第二环状结构彼此卡合。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连结机构,其中该第一连结件之刚性小于该第一构件及该第二构件之刚性。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连结机构,其中该第一连结件系具有可挠性,且该第二贯孔之尺寸略小于该结合座之外壁尺寸以使该结合座与该第二环状结构彼此紧密卡合。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连结机构,其中该第一连结件包括:一头部,该头部之外壁尺寸大于该第一贯孔之内壁尺寸;一颈部,连结于该头部,且该颈部之外壁尺寸不超过该第一贯孔之内壁尺寸;以及一突出部,连结于该颈部,且该突出部之外壁尺寸大于该第一贯孔之内壁尺寸;其中,该颈部系设置于该第一贯孔内,该头部及该突出部分别抵接于该第一环状结构两侧以使该第一连结件连结于该第一环状结构。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连结机构,其中该第一连结件更具有一第一扇部与一第二扇部,该第一扇部与该第二扇部系于该第二贯孔外呈环状排列以包覆该结合座。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连结机构,其中该第一扇部与该第二扇部间具有一间隙,该间隙允许该第一扇部于变形时不会受到该第二扇部拘束而无法变形。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连结机构,更具有一第二连结件,其中该结合座具有一结合孔,且该第二连结件系穿过该第二贯孔而设置于该结合孔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所述之连结机构,其中该结合孔系为一内螺纹孔,且该第二连结件系为一螺钉,该螺钉与该内螺纹孔尺寸与螺纹配合而可彼此结合。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所述之连结机构,其中该第一连结件包括:一第一段部,该第一段部之内壁尺寸实质上接近于该第二连结件之外壁尺寸;以及一第二段部,该第二段部之内壁尺寸实质上接近于该结合座之外壁尺寸,且该第一段部之内壁尺寸小于该第二段部之内壁尺寸;其中,该第一连结件系设置于该第一贯孔内,且该第二连结件上端系结合于该第一段部,及该第二连结件下端系穿过该第二贯孔而设置于该结合孔内。种连结机构,包括:一第一构件,具有一第一环状结构,该第一环状结构内形成一第一贯孔;一第二构件,具有一结合座,且该结合座具有一结合孔;一第一连结件,具有一第二环状结构,该第二环状结构内形成一第二贯孔,该第一连结件穿过该第一贯孔,该第二环状结构连结于该结合座外侧,使该结合座部分收纳于该第二贯孔中;以及一第二连结件,穿过该第二贯孔而设置于该结合孔内;其中,该第一连结件之刚性小于该第一构件、该第二构件及该第二连结件之刚性,且该结合座部分收纳于该第二贯孔内达一预定深度以固定该第一构件与该第二构件,该第一连结件可相对该结合座移动,以调整该预定深度。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所述之连结机构,其中该第一连结件与该第一环状结构彼此卡合,且该结合座与该第二环状结构彼此卡合。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所述之连结机构,其中该第一连结件系具有可挠性,且该第二贯孔之尺寸略小于该结合座之外壁尺寸以使该结合座与该第二环状结构彼此紧密卡合。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所述之连结机构,其中该第一连结件包括:一头部,该头部之外壁尺寸大于该第一贯孔之内壁尺寸;一颈部,连结于该头部,且该颈部之外壁尺寸不超过该第一贯孔之内壁尺寸;以及一突出部,连结于该颈部,且该突出部之外壁尺寸大于该第一贯孔之内壁尺寸;其中,该颈部系设置于该第一贯孔内,该头部及该突出部分别抵接于该第一环状结构两侧以使该第一连结件连结于该第一环状结构。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所述之连结机构,其中该第一连结件更具有一第一扇部与一第二扇部,该第一扇部与该第二扇部系于该第二贯孔外呈环状排列以包覆该结合座。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所述之连结机构,其中该第一扇部与该第二扇部间具有一间隙,该间隙允许该第一扇部于变形时不会受到该第二扇部拘束而无法变形。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所述之连结机构,其中该结合孔系为一内螺纹孔,且该第二连结件系为一螺钉,该螺钉与该内螺纹孔尺寸与螺纹配合而可彼此结合。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所述之连结机构,其中该第一连结件包括:一第一段部,该第一段部之内壁尺寸实质上接近于该第二连结件之外壁尺寸;以及一第二段部,该第二段部之内壁尺寸实质上接近于该结合座之外壁尺寸,且该第一段部之内壁尺寸小于该第二段部之内壁尺寸;其中,该第一连结件系设置于该第一贯孔内,且该第二连结件上端系结合于该第一段部,及该第二连结件下端系穿过该第二贯孔而设置于该结合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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