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高强度之水泥合成物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I346653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8.11
申请号 TW096133016 申请日期 2007.09.05
申请人 国立屏东科技大学 发明人 黄武章;谢龄慧;吴长恩;廖建炫;朱苇
分类号 C04B18/04;C04B18/06 主分类号 C04B18/0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启舜 高雄市苓雅区中正一路284号12楼
主权项 一种高强度之水泥合成物,其包含:(A)水泥;及(B)水泥强度增强材料;其中该水泥强度增强材料系由一萤光粉及一飞灰共同混合而成,其中该萤光粉系回收自一废弃照明设备或一废弃显示器。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一种高强度之水泥合成物,其中该水泥与水泥强度增强材料之混合比例为重量百分比90至99%之水泥混合重量百分比1至10%之水泥强度增强材料。依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一种高强度之水泥合成物,其中该水泥与水泥强度增强材料之混合比例为重量百分比90%之水泥混合重量百分比10%之水泥强度增强材料。依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一种高强度之水泥合成物,其中该水泥、飞灰与萤光粉之混合比例最佳为重量百分比90%之水泥混合重量百分比5%之萤光粉及重量百分比5%之飞灰。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一种高强度之水泥合成物,其中该飞灰系选自一集尘灰、一洗烟塔底渣、一金属链制炉渣与细渣、一锅炉灰、一洗涤灰、一混合灰及一灰渣之至少一种。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一种高强度之水泥合成物,其中该废弃照明设备系可选自日光灯管、霓虹灯及灯泡之一。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一种高强度之水泥合成物,其中该废弃显示器系可选择为一电浆显示器或一映像管显示器。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一种高强度之水泥合成物,其中该萤光粉回收后,在与水泥及飞灰混合前需进行一去除汞之步骤。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一种高强度之水泥合成物,其中该飞灰系经由一工业燃烧设备之一集尘单元回收取得。依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一种高强度之水泥合成物,其中该工业燃烧设备系选自焚化炉、火力发电厂、金属及非金属冶矿工厂之一。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一种高强度之水泥合成物,其中利用水与该水泥合成物硬化形成的硬化水泥材于使用前需进行一养生步骤,该养生步骤系将该硬化水泥材存放于一养生环境中7至28天,且该养生环境之温度为10至30℃。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一种高强度之水泥合成物,其中该养生步骤最佳系将该硬化水泥材存放于充满空气之养生环境中28天,且该养生环境之温度为25℃。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一种高强度之水泥合成物,其中该水泥、飞灰及萤光粉的混合时间系为0至10小时。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一种高强度之水泥合成物,其中该水泥、飞灰及萤光粉的混合时间最佳系为10至15分钟。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一种高强度之水泥合成物,其中该水泥之原料系选自一熟料、一卜特兰I型水泥、一卜特兰II型水泥、一卜特兰III型水泥、一混合水泥或一特种水泥。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一种高强度之水泥合成物,其中该水泥之原料最佳系选自卜特兰I型水泥。
地址 屏东县内埔乡学府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