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器、具有防止翘曲之电路板结构及其制造方法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I347153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8.11
申请号 TW097138649 申请日期 2008.10.08
申请人 奇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吕育泽
分类号 H05K1/11;H05K3/40 主分类号 H05K1/1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洪澄文 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4段279号3楼;颜锦顺 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4段279号3楼
主权项 一种电路板结构,其包含:一电路板,具有一表面、一第一侧边以及与该第一侧边平行之一第二侧边,其中该两侧边于该表面上界定有一中央线,该中央线与该两侧边平行且至该两侧边的距离相等;复数个第一接点,设置在该中央线与该第一侧边之间的该表面上;及复数个第二接点,设置在该中央线与该第二侧边之间的该表面上,其中该等第一接点系与该等第二接点相对于该中央线成对称。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电路板结构,其中该等第一接点系用以与一外界电路电性连接,且该等第二接点为虚接点。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电路板结构,其中该等第一接点系用以与一外界电路电性连接,且该等第二接点用以与一第二外界电路电性连接。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电路板结构,其中该等第一接点系邻近该第一侧边。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4项中任一项所述之电路板结构,其中该等第一接点系分为复数个第一接点组与复数个第二接点组,各该第一接点组包含有第一数量的接点,且各该第一接点组内的接点彼此间相距一预定之第一距离,各该第二接点组包含有与第一数量不同的第二数量的接点,且各该第二接点组内的接点彼此间相距一预定之第二距离,该等第一与第二接点组系交错排列设置在该表面上。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电路板结构,其中相邻之第一接点组与第二接点组之间相距一预定之第四距离,该第四距离系大于该第一与第二距离。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4项中任一项所述之电路板结构,其中该等第一接点系分为复数个第三接点组,各该第三接点组包含有第三数量的接点,且各该第三接点组内的接点彼此间相距一预定之第三距离。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电路板结构,其中相邻之第三接点组之间相距一预定之第五距离,该第五距离系大于该第三距离。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4项中任一项所述之电路板结构,其中该等第一接点系成等间隔排列。一种电路板结构,其包含:一电路板,具有一表面、一第一侧边以及与该第一侧边平行之一第二侧边,其中该两侧边于该表面上界定有一中央线,该中央线与该两侧边平行且至该两侧边的距离相等;及复数个接点,设置在该表面上,用以与一外界电路电性连接,各该接点相对于该中央线系成对称。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电路板结构,其中该等接点系分为复数个第一接点组与复数个第二接点组,各该第一接点组包含有第一数量的接点,且各该第一接点组内的接点彼此间相距一预定之第一距离,各该第二接点组包含有与第一数量不同的第二数量的接点,且各该第二接点组内的接点彼此间相距一预定之第二距离,该等第一与第二接点组系交错排列设置在该表面上。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电路板结构,其中相邻之第一接点组与第二接点组之间相距一预定之第四距离,该第四距离系大于该第一与第二距离。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电路板结构,其中该等接点系分为复数个第三接点组,各该第三接点组包含有第三数量的接点,且各该第三接点组内的接点彼此间相距一预定之第三距离。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电路板结构,其中相邻之第三接点组之间相距一预定之第五距离,该第五距离系大于该第三距离。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电路板结构,其中该等接点系成等间隔排列。一种液晶显示器,其包含:一第一玻璃基板;一第二玻璃基板;一液晶层,夹设于该第一与第二玻璃基板之间;一电路板,具有一表面、一第一侧边以及与该第一侧边平行之一第二侧边,其中该两侧边于该表面上界定有一中央线,该中央线与该两侧边平行且至该两侧边的距离相等;复数个第一接点,设置在该中央线与该第一侧边之间的该表面上;及复数个第二接点,设置在该中央线与该第二侧边之间的该表面上,其中该等第一接点系与该等第二接点相对于该中央线成对称。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等第一接点系用以与该第一玻璃基板电性连接,且该等第二接点为虚接点。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等第一接点系用以与该第一玻璃基板电性连接,且该等第二接点用以与一第二外界电路电性连接。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等第一接点系邻近该第一侧边。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至19项中任一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等第一接点系分为复数个第一接点组与复数个第二接点组,各该第一接点组包含有第一数量的接点,且各该第一接点组内的接点彼此间相距一预定之第一距离,各该第二接点组包含有与第一数量不同的第二数量的接点,且各该第二接点组内的接点彼此间相距一预定之第二距离,该等第一与第二接点组系交错排列设置在该表面上。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相邻之第一接点组与第二接点组之间相距一预定之第四距离,该第四距离系大于该第一与第二距离。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至19项中任一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等第一接点系分为复数个第三接点组,各该第三接点组包含有第三数量的接点,且各该第三接点组内的接点彼此间相距一预定之第三距离。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相邻之第三接点组之间相距一预定之第五距离,该第五距离系大于该第三距离。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至19项中任一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等第一接点系成等间隔排列。一种液晶显示器,其包含:一第一玻璃基板;一第二玻璃基板;一液晶层,夹设于该第一与第二玻璃基板之间;一电路板,具有一表面、一第一侧边以及与该第一侧边平行之一第二侧边,其中该两侧边于该表面上界定有一中央线,该中央线与该两侧边平行且至该两侧边的距离相等;及复数个接点,设置在该表面上,用以与一外界电路电性连接,各该接点相对于该中央线系成对称。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等接点系分为复数个第一接点组与复数个第二接点组,各该第一接点组包含有第一数量的接点,且各该第一接点组内的接点彼此间相距一预定之第一距离,各该第二接点组包含有与第一数量不同的第二数量的接点,且各该第二接点组内的接点彼此间相距一预定之第二距离,该等第一与第二接点组系交错排列设置在该表面上。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相邻之第一接点组与第二接点组之间相距一预定之第四距离,该第四距离系大于该第一与第二距离。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等接点系分为复数个第三接点组,各该第三接点组包含有第三数量的接点,且各该第三接点组内的接点彼此间相距一预定之第三距离。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相邻之第三接点组之间相距一预定之第五距离,该第五距离系大于该第三距离。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等接点系成等间隔排列。一种电路板结构之制造方法,包含下列步骤:提供一电路板,该电路板具有一表面、一第一侧边以及与该第一侧边平行之一第二侧边,其中该两侧边于该表面上界定有一中央线,该中央线与该两侧边平行且至该两侧边的距离相等;设置复数个第一接点于该中央线与该第一侧边之间的该表面上;及设置复数个第二接点于该中央线与该第二侧边之间的该表面上,其中该等第一接点系与该等第二接点相对于该中央线成对称。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等第一接点系用以与一外界电路电性连接,且该等第二接点为虚接点。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等第一接点系用以与一外界电路电性连接,且该等第二接点用以与一第二外界电路电性连接。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等第一接点系邻近该第一侧边。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至34项中任一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等第一接点系分为复数个第一接点组与复数个第二接点组,各该第一接点组包含有第一数量的接点,且各该第一接点组内的接点彼此间相距一预定之第一距离,各该第二接点组包含有与第一数量不同的第二数量的接点,且各该第二接点组内的接点彼此间相距一预定之第二距离,该等第一与第二接点组系交错排列设置在该表面上。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5项所述之方法,其中相邻之第一接点组与第二接点组之间相距一预定之第四距离,该第四距离系大于该第一与第二距离。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至34项中任一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等第一接点系分为复数个第三接点组,各该第三接点组包含有第三数量的接点,且各该第三接点组内的接点彼此间相距一预定之第三距离。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7项所述之方法,其中相邻之第三接点组之间相距一预定之第五距离,该第五距离系大于该第三距离。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至34项中任一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等第一接点系成等间隔排列。
地址 苗栗县竹南镇竹南科学园区科学路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