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童车
摘要 一种童车,包括推车车架,推车车架包括左侧支架、右侧支架、中间侧支架、左底撑架、右底撑架,左侧支架包括左前支架、左后支架,右侧支架包括右前支架、右后支架,中间侧支架包括中间前支架、中间后支架,左底撑架包括第一底撑杆、第二底撑杆,右底撑架包括第三底撑杆、第四底撑杆,推车车架还包括有前连接件与后连接件,第二底撑杆的前端部、第四底撑杆的前端部分别与前连接件的两端部相转动地连接,第一底撑杆的后端部、第三底撑杆的后端部分别与后连接件的两端部相转动地连接。通过增加了前连接件与后连接件使得推车车架结构稳定,从而省去中间前支架与中间后支架下方的轮组件,节省成本、使用较方便。
申请公布号 CN201923191U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8.10
申请号 CN201020599934.9 申请日期 2010.11.09
申请人 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发明人 周军勇;贺新军
分类号 B62B7/06(2006.01)I;B62B9/12(2006.01)I 主分类号 B62B7/06(2006.01)I
代理机构 苏州创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2103 代理人 孙仿卫
主权项 一种童车,包括具有展开位置与折叠位置的推车车架(1)、设置于所述的推车车架(1)下方的轮组件、将所述的推车车架(1)锁定于展开位置下的锁定机构、左座位、右座位,所述的推车车架(1)包括位于所述的推车车架(1)左侧部的左侧支架(41)、位于所述的推车车架(1)右侧部的右侧支架(42)、位于所述的左侧支架(41)与所述的右侧支架(42)之间的中间侧支架(43)、能够横向折叠的左底撑架(8)、能够横向折叠的右底撑架(11),所述的左座位设置于所述的左侧支架(41)与所述的中间侧支架(43)之间并位于所述的左底撑架(8)的上方,所述的右座位设置于所述的右侧支架(42)与所述的中间侧支架(43)之间并位于所述的右底撑架(11)的上方,所述的左侧支架(41)包括左前支架(2)、左后支架(3),所述的右侧支架(42)包括右前支架(4)、右后支架(5),所述的中间侧支架(43)包括中间前支架(6)、中间后支架(7),所述的左底撑架(8)连接于所述的左前支架(2)、所述的左后支架(3)、所述的中间前支架(6)与所述的中间后支架(7)之上,所述的右底撑架(11)连接于所述的右前支架(4)、所述的右后支架(5)、所述的中间前支架(6)与所述的中间后支架(7)之上,所述的左底撑架(8)包括第一底撑杆(9)、与所述的第一底撑杆(9)相交叉且在交叉处相转动连接的第二底撑杆(10),所述的第一底撑杆(9)的前端部与所述的左前支架(2)通过第一转动关节(14)相转动地设置,所述的第一底撑杆(9)的后端部与所述的中间后支架(7)通过第四转动关节(17)相转动地设置,所述的第二底撑杆(10)的前端部与所述的中间前支架(6)通过第二转动关节(15)相转动地设置,所述的第二底撑杆(10)的后端部与所述的左后支架(3)通过第三转动关节(16)相转动地设置;所述的右底撑架(11)包括第三底撑杆(12)、与所述的第三底撑杆(12)相交叉且在交叉处相转动连接的第四底撑杆(13),所述的第三底撑杆(12)的前端部与所述的右前支架(4)通过第五转动关节(18)相转动地设置,所述的第三底撑杆(12)的后端部与所述的中间后支架(7)通过第八转动关节(21)相转动地设置,所述的第四底撑杆(13)的前端部与所述的中间前支架(6)通过第六转动关节相转动地设置,所述的第四底撑杆(13)的后端部与所述的右后支架(5)通过第七转动关节(20)相转动地设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推车车架(1)还包括有前连接件(22)与后连接件(23),所述的第二底撑杆(10)的前端部、所述的第四底撑杆(13)的前端部分别与所述的前连接件(22)的两端部相转动地连接,所述的第一底撑杆(9)的后端部、所述的第三底撑杆(12)的后端部分别与所述的后连接件(23)的两端部相转动地连接。
地址 215331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陆家镇录溪东路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