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烟草加工中产生的废弃料和垃圾处理工艺 |
摘要 |
一种烟草加工中产生的废弃料和垃圾处理工艺,将收集得到的烟草加工中产生的废弃料和垃圾粉碎、搅拌,加入除氧水剂后,送入到转化炉内,在200-1200℃下进行无氧高温干馏,得到的可燃的混合气体、黑色固体粉状物;可燃的混合气体则进入到气体冷却回收塔进行冷却,冷却过程中得到烟焦油物质,可燃烧的气体成为新的燃气。 |
申请公布号 |
CN101245249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08.10 |
申请号 |
CN200810030821.4 |
申请日期 |
2008.03.14 |
申请人 |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天启嘉和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郭汉华;赵耀;王先义;刘春芳;李昌平 |
分类号 |
C10B53/00(2006.01)I;C10B53/02(2006.01)I;C10B47/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C10B53/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长沙市融智专利事务所 43114 |
代理人 |
颜勇 |
主权项 |
一种烟草加工中产生的废弃料和垃圾处理工艺,其特征在于,将收集得到的烟草加工中产生的废弃料和垃圾粉碎、搅拌,加入除氧剂后,送入到转化炉内,物料经过三段式转化炉停留15‑35分钟时间,在200‑1200℃下进行无氧高温干馏,得到可燃的混合气体、黑色固体粉状物;可燃的混合气体则进入到气体冷却回收塔进行冷却,冷却过程中得到烟焦油物质,可燃烧的气体成为新的燃气;所述的无氧高温干馏是三段式无氧高温干馏,第一段在200‑500℃下物料停留4‑8分钟,第二段在500‑700℃物料下停留5‑12分钟,第三段在700‑1200℃下物料停留6‑15分钟。 |
地址 |
410007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