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可发光显示图案的玻璃窗 |
摘要 |
一种可发光显示图案的玻璃窗,涉及玻璃窗边部显示领域,包括玻璃板、位于该玻璃板周边区域的包边条和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包边条处于所述玻璃板朝向窗外的区域外表面上至少设置有一个凹槽或镂空槽,该凹槽或镂空槽的形状根据所述发光装置而设计,其空间形状与所述发光装置外廓相对应,所述发光装置镶嵌在所述凹槽或镂空槽内,所述发光装置的外表面平行于该区域包边条的外表面且高于该区域包边条外表面或者两者呈同一平面或曲面。优点在于:在没有外部光线照射的情况下,也可以使得汽车玻璃窗发光,从而显示车体的轮廓,起到警示作用,使得车辆或行人提前做好预判,减少事故发生。另外也可预设图案,来传播相关信息给周围人。 |
申请公布号 |
CN201914157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08.03 |
申请号 |
CN201020670926.9 |
申请日期 |
2010.12.21 |
申请人 |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耀(福建)玻璃包边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刘贤平;李思铿;林聪龙;张科 |
分类号 |
B60Q1/00(2006.01)I;E06B7/28(2006.01)I;F21V13/00(2006.01)I;F21Y101/02(2006.01)N |
主分类号 |
B60Q1/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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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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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可发光显示图案的玻璃窗,包括玻璃板(2)、位于该玻璃板(2)周边区域的包边条(3)和发光装置(1),所述发光装置(1)包括依次叠加在一起、形状一致的图案板(11)和背光模块(10),所述图案板(11)和背光模块(10)为长条形,所述图案板(11)预设有文字或图案显示区域,该显示区域至少部分透光,其特征在于:所述包边条(3)处于所述玻璃板(2)朝向窗外的区域外表面上至少设置有一个凹槽或镂空槽(4),该凹槽或镂空槽(4)的形状根据所述发光装置(1)而设计,其空间形状与所述发光装置(1)外廓相对应,所述发光装置(1)镶嵌在所述凹槽或镂空槽(4)内,所述发光装置(1)的外表面平行于该区域包边条(3)的外表面且高于该区域包边条(3)外表面或者两者呈同一平面或曲面。 |
地址 |
350301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宏路镇福耀玻璃工业区I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