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一种灯具,系至少包括有:一承载体,该承载体系为不透光材质制成,该承载体设有一底座以及与该底座连接之至少一围边,该底座及各围边则形成有一容置空间,而该承载体相对于该容置空间上方则形成有一开口;至少一发光模组,该发光模组设于该空置空间中,该发光模组设有一基板以及至少一发光二极体,该发光二极体之出光方向系朝向该开口;以及一罩体,该罩体系为透光或半透光材质制成,其系盖设于该容置空间上方,并将该开口遮蔽,该罩体设有一载片以及设于该载片表面之饰片。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灯具,其中,该饰片可以为竹片。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灯具,其中,该饰片表面可设有仿竹纹路。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3项任一项所述之灯具,其中,该发光模组进一步设有一控制器,该控制器系与各发光二极体连接。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3项任一项所述之灯具,其中,该承载体可以为木质材质制成。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3项任一项所述之灯具,其中,该载片可以为玻璃片。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3项任一项所述之灯具,其中,该底座可以为散热座。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3项任一项所述之灯具,其中,该饰片表面进一步设有一保护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