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双轴承卷线器的卷线器本体
摘要
申请公布号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8.01
申请号 TW094110073 申请日期 2005.03.30
申请人 岛野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中川胜二;名子监
分类号 A01K89/015 主分类号 A01K89/015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2段125号7楼
主权项 一种双轴承卷线器的卷线器本体,系装设于钓竿,手把配置于其一面侧,而将钓线朝前方反复送出之卷筒配置于其内部之双轴承卷线器的卷线器本体,其特征为:具备:具有将前述卷筒配置于相互之间的一对第1侧板及第2侧板、与连接前述第1侧板及前述第2侧板的连结构件之框架;覆盖前述第1侧板的外侧,前述手把装设于其外侧之第1侧盖;覆盖前述第2侧板的外侧,可自由开关地装设于前述第2侧板之第2侧盖;及具有由前述第2侧板朝内侧露出设置的操作部,用来开关前述第2侧盖之开关机构。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双轴承卷线器的卷线器本体,其中前述第2侧盖系以可围绕着轴的方式,自由摇动于与前述卷筒的旋转轴平行之摇动轴、且可朝轴方向移动自如地,装设于前述第2侧板。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双轴承卷线器的卷线器本体,其中进一步具备:将前述第2侧盖朝由前述第2侧反分离的方向弹推之弹推构件。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或3项之双轴承卷线器的卷线器本体,其中前述第2侧盖之一端侧系沿着前述摇动轴配置而固定于轴构件的前端部,该轴构件是可自由转动且可自由移动于轴方向地配置于前述第2侧板。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双轴承卷线器的卷线器本体,其中前述第2侧盖系另一端侧倾斜成接近至前述第2侧板而安装于前述轴构件。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双轴承卷线器的卷线器本体,其中前述第2侧盖系具有:与前述第2侧板之对向面成为与前述轴构件的前端面交叉之倾斜面的安装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双轴承卷线器的卷线器本体,其中前述轴构件系底端部可自由转动且可朝轴方向自由移动地配置于前述第1侧板。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双轴承卷线器的卷线器本体,其中进一步具备:设置于前述轴构件的底端部,在预定范围之间限制前述轴构件的轴方向移动之限制构件。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双轴承卷线器的卷线器本体,其中前述操作部系可自由旋转地装设于前述第2侧板,且可自由旋转地装设于前述轴构件之杆构件。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双轴承卷线器的卷线器本体,其中前述操作部系可自由摇动地设置于前述第2侧盖打开之第1位置、与前述第2侧盖关闭之第2位置,前述开关机构系进一步具备卡止机构,该卡止机构系当使前述操作部摇动至前述第1位置时,前述轴构件可朝轴方向移动地被插通,且使前述操作部摇动至前述第2位置时,前述轴构件不能朝轴方向移动地被卡止者。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双轴承卷线器的卷线器本体,其中进一步具备:设置于配置在前述卷筒的下方之前述连结构件的下侧,且在下面装设前述钓竿之钓竿装设脚部,前述框架的上面与前述钓竿装设脚部的下面之间的上下长度系较沿着前述框架的前述钓竿的长方向之前后长度小。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双轴承卷线器的卷线器本体,其中进一步具备保护构件,该保护构件系朝上方突出配置于包含前述框架的上部的至少3点之部分,由前述框架算起的突出量为0.1 mm以上0.5 mm以下之范围。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