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之随录播放装置
摘要
申请公布号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7.21
申请号 TW100201228 申请日期 2011.01.19
申请人 远东科技大学 发明人 谢哲人;黄琨庭;黄证翰;李其翰;刘于琦
分类号 H04N5/76 主分类号 H04N5/7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李文祯 台南市安平区庆平路191号4楼之2
主权项 一种电视之随录播放装置,系包含有:一收视本体,系设有一接收模组、一控制模组、一录影模组、一储存模组及一萤幕;一遥控单元,系设有一预录键、一删除键及一传送模组,该传送模组通讯连接收视本体之接收模组;藉由按压该遥控单元之预录键以产生预录讯息,经由传送模组传送至收视本体之接收模组,以该控制模组依预录讯息启动录影模组进行即时录影,所录得之录影内容存放于该储存模组内且以萤幕播放,另,按压该遥控单元之删除键以产生删除讯息,经由传送模组传送至收视本体之接收模组,以该控制模组依删除讯息启动储存模组进行即时清除。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电视之随录播放装置,其中该录影内容系电视时段广告。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电视之随录播放装置,其中该遥控单元进一步设有一解除录影键。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电视之随录播放装置,其中该遥控单元进一步设有一播放键。
地址 台南市新市区中华路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