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利用档案分段以保存关键资料的完整性的视频和音频记录
摘要
申请公布号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7.21
申请号 TW092113731 申请日期 2003.05.21
申请人 TEAC宇航技术公司 发明人 法兰克 乔瑟夫 麦尼尔;贝纳 沙修哈迪欧;麦可 雷毕德夫;布莱恩 艾伦 奇伯勒
分类号 G06F11/34 主分类号 G06F11/3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号7楼
主权项 一种使电源中断所引起之资料遗失风险降至最低之资料记录系统,该记录系统包括:一用以在一磁盘驱动器上记录资料之记录子系统,该资料具有一小于该磁盘驱动器之最大档案储存能力的档案大小,该记录子系统包括一系统,该系统将该资料块分解成复数个分段档案,其相对小于该资料之该档案大小;储存该分段档案在该磁盘驱动器上;及在该等分段档案之每一个被储存在该磁盘驱动器上之后,关闭该等分段档案之每一个,其中该分段档案之大小系使用者可选择的。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资料记录系统,进一步包括一播放子系统,以组合该等按大小与记录时间定义之分段档案,而在一预定之标准媒体播放器上同步播放该等分段档案。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系统,其中该大小对应该长度。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系统,其中该大小对应该记录时间。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系统,其中该记录系统是一多频道记录系统。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系统,其中该记录系统建立一顶层目录,以识别该等频道之每一个。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系统,其中该等频道的数目由使用者定义。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系统,其中在该记录子系统,预设之档案名称被提供给该顶层目录中之该等档案之每一个。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系统,其中该记录子系统让该顶层目录中之该等档案名称由使用者规定。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系统,其中该记录系统包括一第一层子目录,这些期间档案各自的时间戳记并对应一个别的记录期间。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系统,其中该等档案被命名,指到该等实际的档案段。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系统,其中该等期间档案被命名,以包括该记录期间的开始时间。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系统,进一步包括一资料撷取筛选器,以建立每一记录期间档案之一或更多的分段档案。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系统,其中该等分段档案的大小由使用者定义。
地址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