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图像显示装置及其驱动方法和电视接收机及其驱动方法
摘要 本发明提供图像显示装置、电视接收机、图像显示装置的驱动方法和电视接收机的驱动方法。在具有显示装饰用图像的装饰用图像显示区域(22a)的液晶显示装置(20)中,在装饰用图像显示区域(22a)显示装饰用图像时,装饰用图像显示区域(22a)的亮度为50cd/m2以下。
申请公布号 CN102132337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7.20
申请号 CN200980133148.X 申请日期 2009.07.10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市冈秀树;楠本敏晴
分类号 G09G3/36(2006.01)I;G09G3/20(2006.01)I;G09G3/34(2006.01)I;H04N5/66(2006.01)I 主分类号 G09G3/36(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代理人 龙淳
主权项 一种图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显示图像的画面,其中,在所述画面中显示装饰用图像时,该画面的亮度为50cd/m2以下。
地址 日本大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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