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煤的处理方法和处理系统 |
摘要 |
以环保的方式低成本且有效地将劣质煤特别地干燥,用煤利用设备有效利用干燥后的煤。煤的处理系统(1)通过燃煤火力发电设备(100)、水泥制造设备(200)和煤干燥处理设备(300)构成,煤干燥处理设备(300)的干燥机(20)中,将从水泥制造设备(200)中排出的废气的废热用作干燥处理的热能。该废气的温度设定为在干燥机(20)内为约80℃~约200℃的范围。并且,利用该干燥机(20)将次烟煤等劣质煤干燥至总水分含量成为规定含水量(即不低于平衡含水量的含水量)。由此,劣质煤可以具有与烟煤等优质煤同等品质,从而得到有效利用。 |
申请公布号 |
CN10213209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07.20 |
申请号 |
CN200980133322.0 |
申请日期 |
2009.08.27 |
申请人 |
宇部兴产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大中昭;虫合一浩;田野龙海 |
分类号 |
F23K1/04(2006.01)I;C10L9/08(2006.01)I |
主分类号 |
F23K1/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丁香兰;庞东成 |
主权项 |
一种煤的处理方法,该方法将煤干燥并用燃煤火力发电设备使其燃烧,其中,向叶轮搅拌式干燥机的干燥室内供给煤,在所述叶轮搅拌式干燥机中,利用气体分散板将其内部划分为上方的所述干燥室和下方的气体室,横架在所述干燥室内的叶轮轴自由旋转地设置于所述干燥室内,在所述叶轮轴上于轴向留有间隔地安装有2个以上的用于搅拌煤的叶轮,从不同于所述燃煤火力发电设备的热气体供给设备向所述气体室内供给热气体,使煤干燥。 |
地址 |
日本山口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