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具备录像功能的便携式电子设备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便携式电子设备,该便携式电子设备具备在前部配备有拍摄镜头的本体,且在该本体的后部配备有运动图像拍摄按钮(14)和静止图像拍摄按钮(15),在该便携式电子设备中,其录像操作不仅在通常角度或者高角度拍摄时容易,而且在低角度拍摄时也容易。在本发明的便携式电子设备中,在本体的上表面,与所述两个录像按钮(14)、(15)独立地,设置有运动图像拍摄按钮(12)和静止图像拍摄按钮(13),从而配备在本体的后部的运动图像拍摄按钮(14)以及静止图像拍摄按钮(15)、与配备在本体的上表面的运动图像拍摄按钮(12)以及静止图像拍摄按钮(13),能够相互独立地进行动作。 |
申请公布号 |
CN102123239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07.13 |
申请号 |
CN201010583712.2 |
申请日期 |
2010.12.07 |
申请人 |
三洋电机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市居伸彦;小笠原直树 |
分类号 |
H04N5/225(2006.01)I;H04N5/247(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N5/225(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李贵亮 |
主权项 |
一种具备录像功能的便携式电子设备,其包括在前部配备有拍摄镜头的本体,并且在该本体的后部配备有运动图像拍摄用的录像按钮和静止图像拍摄用的录像按钮,该便携式电子设备的特征在于:在所述本体的上表面,与所述两个录像按钮独立地,设置有运动图像拍摄用的录像按钮和静止图像拍摄用的录像按钮。 |
地址 |
日本国大阪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