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鞭炮燃放器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鞭炮燃放器,属于爆竹燃放装置技术领域。本实用新型包括框架主体,框架主体的两侧有挡板,挡板上有隔网;框架主体的一个侧面的有导轨,同侧的挡板上有与导轨相适配的滑槽,与框架主体滑动连接;框架主体的另一个侧面的两端固定有立板,立板上固定有多层支架,每层的两支架之间搭接固定有一个支撑板,支撑板和支架与对面的挡板之间有间隙,支撑板和支架与框架主体的前后两端面之间有间隙;框架主体的顶面固定有手柄;框架主体的后面有后板,后板上有引信孔。使用本实用新型可将鞭炮置于容器内燃放,不影响燃放效果,安全、卫生,不占用较大的场地。
申请公布号 CN201892484U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7.06
申请号 CN201020521493.0 申请日期 2010.08.30
申请人 李旭 发明人 李旭
分类号 F42B4/04(2006.01)I 主分类号 F42B4/04(2006.01)I
代理机构 徐州市三联专利事务所 32220 代理人 何君
主权项 一种鞭炮燃放器,包括框架主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框架主体(1)是底面和后面封闭的框架,框架主体(1)的两侧有挡板(3),挡板上有隔网(31);所述的框架主体(1)的一个侧面的上下边固定有导轨(4),同侧的挡板(3)上有与导轨相适配的滑槽(32),所述的挡板插入导轨(4)中与框架主体(1)滑动连接;框架主体(1)的另一个侧面的两端固定有立板(12),立板上固定有多层支架(13),每层的两支架之间搭接固定有一个支撑板(11),支撑板(11)和支架(13)与对面的挡板(3)之间有间隙,支撑板(11)和支架(13)与框架主体(1)的前后两端面之间有间隙;所述的框架主体(1)的顶面固定有手柄(5);框架主体(1)的后面有后板(7),后板上有引信孔(71)。
地址 221000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东方美地三期51号楼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