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除草剂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除草剂,包括吡嘧磺隆和唑草酮两种活性成分,其余成分为常规农药助剂、填料。其特征在于:吡嘧磺隆和唑草酮的质量比为1∶0.1~1∶0.5及其不同的含量的制剂及不同类型的剂型。本发明主要用于水稻田除草,具有明显地广谱增效作用,有较强的除草活性,对水稻田中野荸荠等恶性杂草和抗性杂草有很好的防效,从而起到了保护水稻生长、减少用量成本,改善环境和食品安全的作用,符合我国国情。 |
申请公布号 |
CN10211350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07.06 |
申请号 |
CN201010039516.9 |
申请日期 |
2010.01.04 |
申请人 |
浙江天丰化学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范伟赠;赵梅勤;祁月月 |
分类号 |
A01N47/36(2006.01)I;A01N43/653(2006.01)I;A01P13/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01N47/36(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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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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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除草剂,包括吡嘧磺隆和唑草酮两种活性成分、常规农药助剂和填料。其特征在于:活性成分为吡嘧磺隆和唑草酮,吡嘧磺隆和唑草酮的质量比为1∶0.1~1∶0.5。 |
地址 |
321017 浙江省金华市金磐开发区安文路22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