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投影镜头及使用该投影镜头的投影装置
摘要 一种投影镜头及使用该投影镜头的投影装置。投影装置包括投影镜头及光学元件。投影镜头从图像侧依次包括第一透镜群及第二透镜群。第一透镜群具有负折射力,且第一透镜群包括一非球面镜面。第二透镜群具有正折射力。其中,第一透镜群具有第一焦距f1,第二透镜群具有第二焦距f2。第一焦距f1及第二焦距f2满足下列两个条件:0.5<|f1/f2|<1.5,及-35mm<f1<-15mm。利用本发明的投影装置,可以节省投影透镜所需的透镜的数目及其大小,进而可以减少因过多的透镜而造成的累进误差,从而可以以精简的投影镜头设计,投射出画面质量佳的图像。
申请公布号 CN101470250B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7.06
申请号 CN200710308331.1 申请日期 2007.12.29
申请人 佳世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明坤
分类号 G02B13/00(2006.01)I;G02B13/18(2006.01)I;G03B21/00(2006.01)I 主分类号 G02B13/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代理人 章社杲;李丙林
主权项 一种投影镜头,设置于投影装置中,所述投影镜头从图像侧依次包括:第一透镜群,具有负折射力,所述第一透镜群包括一非球面镜面;以及第二透镜群,具有正折射力;其中,所述第一透镜群具有第一焦距f1,所述第二透镜群具有第二焦距f2,所述第一焦距f1及所述第二焦距f2满足下列两个条件:0.5<|f1/f2|<1.5;及‑35mm<f1<‑15mm,其中,所述第一透镜群及所述第二透镜群的透镜总数等于四,且所述第一透镜群只包括一个非球面透镜;并且其中,所述投影镜头的总长度介于60mm至110mm之间,所述投影镜头具有有效焦距,所述有效焦距介于15mm至30mm之间。
地址 中国台湾桃园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