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以复原处理为前提的透镜的评价方法及装置、评价用补正光学系统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以复原处理为前提的透镜的评价方法及装置,即使对以像差附加型的复原处理为前提的透镜,也可使用与通常的成像光学系统相同的通用的手法,只进行光学系统的性能评价。是一种将光学像转换为电子图像后,在为获得鲜明的图像而进行复原处理的图像形成系统中使用的基于以此复原处理为前提的设计实际制作而成的以复原处理为前提的透镜的评价装置。此评价装置(10)包括评价用补正光学系统(2),通过与按照设计的透镜组合形成鲜明的光学像;测定手段(5),测定将评价用补正光学系统(2)和制作的透镜(被检透镜3)组合的合成光学系统(4)的光学特性;评价手段(6),基于测定结果,评价制作的透镜。
申请公布号 CN101363968B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7.06
申请号 CN200810133693.6 申请日期 2008.07.18
申请人 富士能株式会社 发明人 富冈领子
分类号 G02B27/64(2006.01)I;G02B27/00(2006.01)I 主分类号 G02B27/64(2006.01)I
代理机构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代理人 李香兰
主权项 一种以复原处理为前提的透镜的评价方法,上述以复原处理为前提的透镜是在光学像转换为电子图像后以获得鲜明的图像而进行复原处理的图像形成系统中使用的、基于以上述复原处理为前提的设计实际上所制作的透镜,上述以复原处理为前提的透镜的评价方法,包括:准备工序,准备通过与按照上述设计的透镜的组合来形成鲜明的光学像的评价用补正光学系统;测定工序,测定由上述评价用补正光学系统和上述所制作的透镜组合后的合成光学系统的光学特性;和评价工序,基于上述测定工序的测定结果,评价上述所制作的透镜,并且,上述评价用补正光学系统具有消除按照设计的以复原处理为前提的透镜所持有的剩余像差的像差,通过与按照设计的以复原处理为前提的透镜组合,来形成鲜明的光学像。
地址 日本国埼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