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一电子装置之按键装置及其相关输入装置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I344661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7.01
申请号 TW096134094 申请日期 2007.09.12
申请人 纬创资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江仁祥;徐新泉
分类号 H01H13/83;H03K17/969 主分类号 H01H13/83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戴俊彦 新北市永和区福和路389号6楼之3;吴丰任 新北市永和区福和路389号6楼之3
主权项 一种用于一电子装置之按键装置,用以增加辨识度,该按键装置包含有:一基板;一第一发光装置,形成于该基板上,用来产生一第一有色光源;一第二发光装置,形成于该基板上,用来产生异于该第一有色光源之一第二有色光源;一第一透光片,以一第一颜色之半透明材质所制成,且形成于该第一发光装置及该第二发光装置上方,用来显示一第一符号;一第二透光片,以一第二颜色之半透明材质所制成,且形成于该第一发光装置及该第二发光装置上方,用来显示一第二符号;以及一透光板,形成于该第一透光片与该第二透光片上方;其中,该第一颜色为该第一有色光源之颜色的补色,该第二颜色为该第二有色光源之颜色的补色。如请求项1所述之按键装置,其中该第一发光装置与该第二发光装置系整合于同一发光装置。如请求项1所述之按键装置,其中该第一透光片与该第二透光片系整合于同一透光片。如请求项1所述之按键装置,其中该第一透光片包含有:一第一半透明透光板,形成于该第一发光装置及该第二发光装置上,该半透明透光板之颜色为该第一颜色;以及一第一遮光板,形成于该半透明透光板上,用来遮光,以显示该第一符号。如请求项1所述之按键装置,其中该第二透光片包含有:一第二半透明透光板,形成于该第一发光装置及该第二发光装置上,该半透明透光板之颜色为该第二颜色;以及一第二遮光板,形成于该半透明透光板上,用来遮光,以显示该第二符号。如请求项1所述之按键装置,其中该透光板经溅镀处理。如请求项1所述之按键装置,其中该第一发光装置与该第二发光装置另耦接于一控制单元。如请求项7所述之按键装置,其中该控制单元用来于显示该第一符号时,启动该第二发光装置,并关闭该第一发光装置。如请求项7所述之按键装置,其中该控制单元用来于显示该第二符号时,启动该第一发光装置,并关闭该第二发光装置。一种用于一电子装置之按键装置,用以增加辨识度,该按键装置包含有:一基板;一第一发光装置,形成于该基板上,用来产生一第一有色光源;一第二发光装置,形成于该基板上,用来产生异于该第一有色光源之一第二有色光源;一第一透光片,以一第一颜色之半透明材质所制成,且形成于该第一发光装置及该第二发光装置上,用来显示一第一符号;一第二透光片,以一第二颜色之半透明材质所制成,且形成于该第一发光装置及该第二发光装置上,用来显示一第二符号;一透光板,形成于该第一透光片及该第二透光片之上;以及一第三透光片,以一第三颜色之半透明材质所制成,且形成于该透光板之下;其中,该第一颜色与该第三颜色之合成色为该第一有色光源之颜色的补色,该第二颜色与该第三颜色之合成色为该第二有色光源之颜色的补色。如请求项10所述之按键装置,其中该第一发光装置与该第二发光装置系整合于同一发光装置。如请求项10所述之按键装置,其中该第一透光片与该第二透光片系整合于同一透光片。如请求项10所述之按键装置,其中该第一透光片包含有:一第一半透明透光板,形成于该第一发光装置及该第二发光装置上,该半透明透光板之颜色为该第一颜色;以及一第一遮光板,形成于该半透明透光板上,用来遮光,以显示该第一符号。如请求项10所述之按键装置,其中该第二透光片包含有:一第二半透明透光板,形成于该第一发光装置及该第二发光装置上,该半透明透光板之颜色为该第二颜色;以及一第二遮光板,形成于该半透明透光板上,用来遮光,以显示该第二符号。如请求项10所述之按键装置,其中该透光板经溅镀处理。如请求项10所述之按键装置,其中该第三透光片系形成于该透光板与该第一透光片及第二透光片之间。如请求项10所述之按键装置,其中该第三透光片系形成于该第一透光片及第二透光片与该第一发光装置及该第二发光装置之间。如请求项10所述之按键装置,其中该第一发光装置与该第二发光装置另耦接于一控制单元。如请求项18所述之按键装置,其中该控制单元用来于显示该第一符号时,启动该第二发光装置,并关闭该第一发光装置。如请求项18所述之按键装置,其中该控制单元用来于显示该第二符号时,启动该第一发光装置,并关闭该第二发光装置。一种用于一电子装置之输入装置,用来增加按键辨识度,其包含有:一按键,用来显示一第一类符号及一第二类符号;一侦测单元,用来侦测该电子装置的操作模式;以及一控制单元,耦接于该侦测单元及该按键,用来根据该侦测单元的侦测结果,控制该按键显示该第一类符号或该第二类符号。如请求项21所述之输入装置,其中该按键包含有:一基板;一第一发光装置,形成于该基板上,且耦接于该控制单元,用来产生一第一有色光源;一第二发光装置,形成于该基板上,且耦接于该控制单元,用来产生异于该第一有色光源之一第二有色光源;一第一透光片,以一第一颜色之半透明材质所制成,且形成于该第一发光装置及该第二发光装置上,用来显示一第一符号;一第二透光片,以一第二颜色之半透明材质所制成,且形成于该第一发光装置及该第二发光装置上,用来显示一第二符号;以及一透光板,形成于该第一透光片与该第二透光片上;其中,该第一颜色为该第一有色光源之颜色的补色,该第二颜色为该第二有色光源之颜色的补色。如请求项22所述之输入装置,其中该第一发光装置与该第二发光装置系整合于同一发光装置。如请求项22所述之输入装置,其中该第一透光片与该第二透光片系整合于同一透光片。如请求项22所述之输入装置,其中该第一透光片包含有:一第一半透明透光板,形成于该第一发光装置及该第二发光装置上,该半透明透光板之颜色为该第一颜色;以及一第一遮光板,形成于该半透明透光板上,用来遮光,以显示该第一符号。如请求项22所述之输入装置,其中该第二透光片包含有:一第二半透明透光板,形成于该第一发光装置及该第二发光装置上,该半透明透光板之颜色为该第二颜色;以及一第二遮光板,形成于该半透明透光板上,用来遮光,以显示该第二符号。如请求项22所述之输入装置,其中该透光板经溅镀处理。如请求项22所述之输入装置,其中该控制单元系于显示该第一符号时,启动该第二发光装置,并关闭该第一发光装置。如请求项22所述之输入装置,其中该控制单元用来于显示该第二符号时,启动该第一发光装置,并关闭该第二发光装置。如请求项21所述之输入装置,其中该按键包含有:一基板;一第一发光装置,形成于该基板上,用来产生一第一有色光源;一第二发光装置,形成于该基板上,用来产生异于该第一有色光源之一第二有色光源;一第一透光片,以一第一颜色之半透明材质所制成,且形成于该第一发光装置及该第二发光装置上,用来显示一第一符号;一第二透光片,以一第二颜色之半透明材质所制成,且形成于该第一发光装置及该第二发光装置上,用来显示一第二符号;一透光板,形成于该第一透光片及该第二透光片之上;以及一第三透光片,以一第三颜色之半透明材质所制成,且形成于该透光板之下;其中,该第一颜色与该第三颜色之合成色为该第一有色光源之颜色的补色,该第二颜色与该第三颜色之合成色为该第二有色光源之颜色的补色。如请求项30所述之输入装置,其中该第一发光装置与该第二发光装置系整合于同一发光装置。如请求项30所述之输入装置,其中该第一透光片与该第二透光片系整合于同一透光片。如请求项30所述之输入装置,其中该第一透光片包含有:一第一半透明透光板,形成于该第一发光装置及该第二发光装置上,该半透明透光板之颜色为该第一颜色;以及一第一遮光板,形成于该半透明透光板上,用来遮光,以显示该第一符号。如请求项30所述之输入装置,其中该第二透光片包含有:一第二半透明透光板,形成于该第一发光装置及该第二发光装置上,该半透明透光板之颜色为该第二颜色;以及一第二遮光板,形成于该半透明透光板上,用来遮光,以显示该第二符号。如请求项30所述之输入装置,其中该透光板经溅镀处理。如请求项30所述之输入装置,其中该第三透光片系形成于该透光板与该第一透光片及第二透光片之间。如请求项30所述之输入装置,其中该第三透光片系形成于该第一透光片及第二透光片与该第一发光装置及该第二发光装置之间。如请求项30所述之输入装置,其中该控制单元用来于显示该第一符号时,启动该第二发光装置,并关闭该第一发光置。如请求项30所述之输入装置,其中该控制单元用来于显示该第二符号时,启动该第一发光装置,并关闭该第二发光置。如请求项21所述之输入装置,其中该电子装置系一可携式无线通讯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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