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抓取夹之骨板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I344355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7.01
申请号 TW093126694 申请日期 2004.09.03
申请人 辛瑟斯公司 发明人 蓝 安 朵;萧恩S 苏;大卫S 雷司伯;汤马士R 凯尔;罗伦司J 白德二世
分类号 A61B17/68 主分类号 A61B17/68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号7楼
主权项 一种固定系统,其包括:一板,具有一顶部表面、一底部表面、一中心纵轴、至少一在该顶部与底部表面之间延伸且其中包含一低陷部分之固定孔;至少一弹性抓取夹,其系配置在该低陷部分的至少一部分中,该至少一弹性夹具有大体上呈平行之内及外表面侧边与一端部调整片,其中该至少一抓取夹系与该板分开及区别及操作性地相关连;至少一扣件,其包括一头部及一螺纹轴,该头部包括一上部分、一下部分、一器具收纳部分及一形成于该头部之该上部分之周围沟槽,该周围沟槽具有一上表面、一下表面及一侧表面,其中该上表面自该上部分朝向该周围沟槽之该侧表面向内呈推拔状且该下表面自该下部分朝向该周围沟槽之该侧表面向内呈推拔状;其中该至少一抓取夹系经构形并经尺寸设定成可被收纳在该低陷部分中,而使该端部调整片延伸在通道内,该抓取夹及该扣件之周围沟槽经构形并经尺寸设定成容许该扣件相对于该抓取夹系紧,以及该至少一扣件系经构形并经尺寸设定成可在该至少一抓取夹延伸进入头部之周围沟槽之至少一部分时被收纳在该至少一固定孔中并可固定于其中。如请求项1之固定系统,其进一步包括一延伸穿过该板之中心纵轴的槽缝。如请求项2之固定系统,其中该槽缝可沿着中心纵轴对准。如请求项2之固定系统,其中该槽缝包括一狗骨状。如请求项2之固定系统,其中该槽缝包括一对部分重叠的圆形状。如请求项1之固定系统,其中该至少一通道相对于该至少一固定孔呈横向延伸。如请求项1之固定系统,其中该至少一扣件的头部之器具收纳部分至少部分地与该低陷部分相交。如请求项1之固定系统,其中该板之该低陷部分的一部分被配置成较接近顶部表面而非该底部表面。如请求项1之固定系统,其中该板之该低陷部分完全地延伸环绕该至少一固定孔。如请求项1之固定系统,其中该至少一固定孔进一步包括一下部分,其被配置在该底部表面与该低陷部分之间,而该下部分朝向该固定孔之一中心轴呈推拔状。如请求项10之固定系统,其中该下部分具有一第一最大内部尺寸,及该低陷部分具有一第二最大内部尺寸,其中该第一最大内部尺寸系小于该第二最大内部尺寸。如请求项10之固定系统,其中该扣件之头部进一步包括配置在该螺纹轴与该周围沟槽之间的一推拔部分’将该推拔部分朝向扣件之一中心轴呈推拔状。如请求项1之固定系统,其中该至少一固定孔系为圆形的。如请求项1之固定系统,其中该板包括至少二对固定孔。如请求项1之固定系统,其中该至少一扣件之该头部的该器具收纳部分在至少一位置处与该周围沟槽相交。如请求项1之固定系统,其中该至少一扣件之该头部的该器具收纳部分在至少二位置处与该周围沟槽相交。如请求项1之固定系统,其中该至少一扣件之该头部的该器具收纳部分在至少四位置处与该周围沟槽相交。如请求项1之固定系统,其中该至少一扣件之该头部的该器具收纳部分具有二大体上垂直的槽缝。如请求项1之固定系统,其中该抓取夹大体上为叉骨状。如请求项1之固定系统,其中该抓取夹包括一大体上圆形部分。如请求项1之固定系统,其中该抓取夹包括一大体上拱形部分。如请求项1之固定系统,其中该低陷部分系按尺寸制作用以将抓取夹至少部分地固持于其中,同时容许其膨胀。如请求项1之固定系统,其中该至少一固定孔包括至少二对固定孔,且其中该等对固定孔中之至少一对被构形并经尺寸设定成容许系紧被配置于其中的多个扣件。如请求项1之固定系统,其中该扣件之头部系被构形并经尺寸设定成可在一固定角度下与该板耦合。如请求项1之固定系统,其中该抓取夹包括一中断部分。如请求项1之固定系统,其中该至少一扣件之该周围沟槽包括一上表面及一下表面,其相互间系以约介于10度与70度间之角度被予配置。如请求项1之固定系统,其中该至少一扣件之该周围沟槽包括一上表面及一下表面,其相互间系以约介于30度与50度间之角度被予配置。如请求项1之固定系统,其中该至少一扣件之该周围沟槽包括一上表面以一下表面,其相互间系约在40度的角度处对准。如请求项1之固定系统,其中该抓取夹系被构形并经尺寸设定为可在该低陷部分中滑动。如请求项1之固定系统,其中该抓取夹系被构形并经尺寸设定为可被定位并固定在该低陷部分中。如请求项30之固定系统,其中该扣件系容许系紧。如请求项1之固定系统,其中该头部之至少一表面包括粗糙部分,其可用于与该抓取夹相互作用。如请求项32之固定系统,其中该粗糙部分包括多个阶梯部分。如请求项10之固定系统,其中该下部分之推拔系为半球状。如请求项1之固定系统,其中该至少一弹性抓取夹可被构形并经尺寸设定成可在该板之头-尾方向而非在该板之其他方向上’通过一较大的角度范围而容许至少一扣件之系紧。如请求项1之固定系统,其中该至少一弹性抓取夹可被构形并经尺寸设定可在该板之头-尾方向而非在该板之内外侧方向上,通过一较大的角度范围而容许系紧。如请求项36之固定系统,其中该至少一扣件的系紧容许沿着一与该板之中心纵轴平行延伸的一平面并在约介于0度与32度间之范围内进行。如请求项36之固定系统,其中该至少一扣件的系紧系容许沿着与该板之中心纵轴垂直延伸的一平面并在约介于0度与20度间之范围内进行。一种固定系统,其包括:一板,具有一顶部表面、一底部表面、一中心纵轴、一延伸穿过该中心纵轴之槽缝、至少二对固定孔,每一固定孔系在该顶部与底部表面之间延伸,并于其中包括一低陷部分;一弹性抓取夹,其系配置在该等低陷部分中之一中,该抓取夹系与该板分开及区别及操作性地相关连且具有一对大体上呈平行之内及外表面侧边与一端部调整片;至少一扣件,其具有一头部及一螺纹轴,该头部包括一上部分、一下部分、一外周围及一介于该上部分及下部分之间之周围沟槽,该周围沟槽具有一上表面、一下表面及一侧表面,其中该周围沟槽系延伸环绕其至少一部分及一至少部分地与该槽缝相交的器具收纳部分,且该周围沟槽之该上表面自该上部分朝该周围沟槽之该侧表面向内呈推拔状及该周围沟槽之下表面自该下部分朝向该周围沟槽之该侧表面向内呈推拔状;其中该抓取夹系被构形并经尺寸设定可安置在一低陷部分中,并使该端部调整片延伸在该通道内,该抓取夹及该扣件之周围沟槽经构形并经尺寸设定成容许该扣件系紧,且每一扣件被构形并经尺寸设定成可在该抓取夹与该头部之该周围沟槽相毗连时被收纳在至少一固定孔中并可固定于其中。一种固定系统,其包括:一板,其包括至少一固定孔;至少一位于该固定孔内之弹性抓取夹,其中该抓取夹系与该板分开及区别及操作性地相关连;及至少一扣件,其具有一头部及一螺纹轴,该头部包括一上部分、一下部分及一设置于该上部分及该下部分之间之周围沟槽,该周围沟槽具有一上表面、一下表面及一侧表面,其中该上表面系自该上部分朝向该周围沟槽之侧表面向内呈推拔状且该下表面系自该下部分朝向该周围沟槽之侧表面向内呈推拔状;其中该抓取夹可被收纳于该周围沟槽之至少一部分之中且允许当至少一扣件被收纳于该固定孔中时,该扣件相对于该抓取夹成一角度。一用于骨之固定之骨板系统,其包括:一骨板,其具有一上板表面,一下板表面,及至少二固定孔,各该固定孔系穿过该上表面及下表面且具有一中心轴、一低陷部分及一具有一圆锥状推拔区段之下孔部分;至少一弹性抓取夹,其设置于该至少二固定孔之该低陷部分之中;一第一扣件,其包含一第一头部及一第一轴杆,该第一头部包含有一第一上部分、一第一下部分及一介于该第一上部分及第一下部分之间之第一沟槽,其中该沟槽系经构形已收纳该弹性抓取夹已避免该第一扣件自该板旋出,该第一下部分具有一球面部分,当该第一扣件被安装于该下板部分以允许该第一扣件相对于该板呈多种插入角被插入及允许第一扣件相对于该板在该处呈角度时,该球面部分操作性地与该下板部分相关连;及一不同于该第一扣件之第二扣件,其包括一第二头部及一第二轴杆,该第二头部包含有一第二上部分、一第二下部分及一介于该第二上部分及该第二下部分之间之第二沟槽,其中该沟槽经构形以收纳该弹性抓取夹以避免该第二扣件自该板旋出,当该第二扣件被安装于该下板部分以使得该第二扣件可相对于该板呈一固定之角度插入时,该第二下部分系与该下板部分操作性地相关连。如请求项41之用于骨之固定之骨板系统,其中该第一扣件更进一步包含有一器具收纳部分,其在至少一位置处与该第一沟槽相交。如请求项41之用于骨之固定之骨板系统,其中该抓取夹包含一大致呈圆形之部分。如请求项41之用于骨之固定之骨板系统,其中该抓取夹包含一大致呈拱形之部分。如请求项41之用于骨之固定之骨板系统,其中该抓取夹包含一槽缝。如请求项41之用于骨之固定之骨板系统,其中该弹性抓取夹经构形以在该第一扣件插入该至少一固定孔之期间可有弹性地扩展。如请求项41之用于骨之固定之骨板系统,其中该低陷部分之至少一部分系被设置而较该下表面更靠近该上表面。如请求项41之用于骨之固定之骨板系统,其中该低陷部分完全地延伸环绕该至少二固定孔。如请求项41之用于骨之固定之骨板系统,其中该下孔部分具有一第一最大内尺寸及该低陷部分具有一第二最大内尺寸,其中该第一最大内尺寸系小于该第二最大内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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