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电动吸尘器用集尘箱 |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能够削减部件个数且同时增加设计宽度的电动吸尘器用集尘箱。集尘箱(5)配置在框体(4)的流路(12)中。在集尘箱(5)中,能够将尘埃积存在箱主体(60)的内部,通过把持主把手(69)能够将尘埃从箱主体(60)排出。通过把持手把(72),能够将集尘箱(5)相对于框体(4)装卸。主把手(69)在将集尘箱(5)相对于框体(4)装卸时被框体(4)引导,因此无需在集尘箱(5)中另外设置被框体(4)引导的部件。主把手(69)在集尘箱(5)相对于框体(4)安装完成时收纳在框体(4)内而隐藏,因此在安装到框体(4)后的集尘箱(5)中露出的部分的设计不受主把手(69)制约。 | ||
申请公布号 | CN10210671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06.29 |
申请号 | CN201010514817.2 | 申请日期 | 2010.10.15 |
申请人 | 三洋电机株式会社;三洋电机民用电子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古家义也;中井康一;小寺定基;福冈秀俊 |
分类号 | A47L9/1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47L9/10(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李贵亮 |
主权项 | 一种电动吸尘器用集尘箱,其在电动吸尘器主体中配置在通过电动鼓风机吸引的空气及尘埃流动的流路中,且相对于所述电动吸尘器主体能够装卸,所述电动吸尘器用集尘箱的特征在于,具有:用于在内部积存尘埃的箱主体;为了将尘埃从所述箱主体排出而把持的主把手;在将所述集尘箱相对于所述电动吸尘器主体装卸时把持的手把,所述主把手在将所述集尘箱相对于所述电动吸尘器主体装卸时被所述电动吸尘器主体引导,并且在所述集尘箱相对于所述电动吸尘器主体安装结束时被收纳在所述电动吸尘器主体中。 | ||
地址 | 日本国大阪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