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电视(三十五)
摘要 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为:液晶电视(三十五);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是显示影像;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本产品的整体和局部;4.指定立体图1用于出版专利公报。
申请公布号 CN301589580S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6.22
申请号 CN201030710526.1 申请日期 2010.12.29
申请人 冠捷投资有限公司 发明人 陈思音
分类号 14-03 主分类号 14-03
代理机构 北京三高永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138 代理人 姚宝琴
主权项
地址 中国香港尖沙咀海港城海洋中心102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