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重金属污染土壤原位修复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重金属污染土壤原位修复方法,将亚微米或纳米铁、粉煤灰、含镁制剂和膨润土按照5~25∶40~50∶1~10∶15~50的重量比例均匀混合,得到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药剂;在重金属污染土壤的表面施加1~4cm厚度的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药剂后,将受污染土壤表层20cm厚的土壤与施加的修复药剂通过翻耕的方式混合均匀;经3~6个月,重金属污染土壤中的重金属镉、铬、汞、铅、砷、镍、锌、铜、锰和钒还原成低价固定化的重金属,失去其生物有效性,实现了重金属污染土壤的原位修复,修复后的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二级标准值的要求。
申请公布号 CN102101123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6.22
申请号 CN201110056525.3 申请日期 2011.03.10
申请人 刘阳生 发明人 刘阳生
分类号 B09C1/08(2006.01)I 主分类号 B09C1/08(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鼎佳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48 代理人 蒋常雪
主权项 一种重金属污染土壤原位修复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为包括下列步骤:1)、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药剂的制备:将亚微米或纳米铁、粉煤灰、含镁制剂和膨润土按照5~25∶40~50∶1~10∶15~50的重量比例均匀混合,得到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药剂;2)、施加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药剂:在重金属污染土壤的表面施加1~4cm厚度的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药剂后,将受污染土壤表层20cm厚的土壤与施加的修复药剂通过翻耕的方式混合均匀;3)、修复:经3~6个月,重金属污染土壤中的重金属镉、铬、汞、铅、砷、镍、锌、铜、锰和钒还原成低价固定化的重金属,失去其生物有效性,实现了重金属污染土壤的原位修复,修复后的土壤环境质量满足中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二级标准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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