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水下摄像系统及其专用拖车
摘要 本发明涉及水下摄像系统及其专用拖车。水下摄像系统包括水下摄像头、手电筒式光源,同轴电缆、视频采集卡和计算机。水下摄像头和手电筒式光源安装在水下摄像系统专用拖车上,水下摄像系统专用拖车保证二者的工作夹角为100~110°,避免照明光线被水下悬浮物反射而阻挡摄录视线。水下摄像头将采集到的水下视频信号,通过具有屏蔽功能的同轴电缆传输到视频采集卡,视频采集卡安装在计算机上,计算机通过视频采集软件将视频资料储存到数据库中。本发明灵活轻便、可视效果强,三重密封的方式,密封效果好;光源采用蓄电池供电方式,减轻了传输电缆的水阻力;拖车新颖的结构设计,方便拆装、维护与检修。
申请公布号 CN102104719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6.22
申请号 CN201010613203.X 申请日期 2010.12.24
申请人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杨君德;臧有才;刘运胜;刘雪哲;刘辉
分类号 H04N5/225(2006.01)I;G03B15/02(2006.01)I;G03B17/56(2006.01)I;F16M11/20(2006.01)I;F21V21/14(2006.01)I 主分类号 H04N5/225(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水下摄像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包括水下摄像头(A)、手电筒式光源(B),同轴电缆(C)、视频采集卡和计算机。
地址 116503 辽宁省大连市长海县獐子岛镇沙包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