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吸收性物品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I343430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6.11
申请号 TW096120382 申请日期 2007.06.06
申请人 优你 娇美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野田佑树;石川秀行;水谷聪;谷康一郎;木村明宽
分类号 D04H1/46 主分类号 D04H1/4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2段125号7楼
主权项 一种吸收性物品,系具备:沿第1方向形成之复数个开口部、从与前述第1方向正交之第2方向观察,作为前述开口部的侧缘附近之一区域而提供之一侧缘部、与前述一侧缘部隔着前述开口部,作为前述开口部的侧缘附近之另一区域而提供之另一侧缘部;前述一侧缘部之纤维密度比另一侧缘部更高;该吸收性物品系具备:在吸收性物品之一面侧沿前述第1方向延伸之复数个槽部、在前述一面侧以与前述复数个槽部分别相邻的方式沿前述第1方向延伸之复数个凸状部;且前述复数个开口部系沿着前述复数个槽部的各个分别形成;该吸收性物品包含:在前述复数个开口部之排列中相邻之第1开口部与第2开口部、以及位于前述第1开口部与第2开口部间之纤维所构成的第1连结部;前述第1连结部之纤维密度比前述第1开口部之前述另一侧缘部更高。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吸收性物品,其中,前述一侧缘部之纤维单位面积重比另一侧缘部更高。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吸收性物品,其中,在前述第2开口部之前述一侧缘部,朝前述第1方向配向之纤维的含有率比朝前述第2方向配向之纤维的含有率更高。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吸收性物品,其中,在前述第1连结部,朝前述第2方向配向之纤维的含有率比朝前述第1方向配向之纤维的含有率更高。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吸收性物品,其中,前述第1连结部之纤维单位面积重,比前述第1开口部之前述另一侧缘部更高。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吸收性物品,其中,系包含:在前述复数个开口部之排列中位于与前述第2开口部相反侧且与前述第1开口部相邻之第3开口部、以及位于前述第1开口部与第3开口部间之纤维所构成之第2连结部;前述第2连结部之纤维密度比前述第1开口部之前述另一侧缘部更高。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吸收性物品,其中,前述第2开口部之前述一侧缘部与前述第1开口部之前述一侧缘部,系在前述第2方向互相位于相反侧;前述第3开口部之前述一侧缘部与前述第1开口部之前述一侧缘部,系在前述第2方向互相位于相反侧;属于纤维密度比前述另一侧缘部更高的区域,亦即前述第2开口部之前述一侧缘部、前述第1连结部、前述第1开口部之前述一侧缘部、前述第2连结部、前述第3开口部之前述一侧缘部,系形成连续的蛇行状。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吸收性物品,其中,前述第1连结部之纤维密度为0.05g/cm3以上,且为前述第1开口部与前述第2开口部中至少一开口部的前述另一侧缘部之纤维密度之1.1倍以上;前述第2连结部之纤维密度为0.05g/cm3以上,且为前述第1开口部与前述第2开口部中至少一开口部的前述另一侧缘部之纤维密度之1.1倍以上。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吸收性物品,其中,在前述第3开口部之前述一侧缘部,朝前述第1方向配向之纤维的含有率比朝前述第2方向配向之纤维的含有率更高。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吸收性物品,其中,在前述第2连结部,朝前述第2方向配向之纤维的含有率比朝前述第1方向配向之纤维的含有率更高。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吸收性物品,其中,前述第2连结部之纤维单位面积重,比前述第1开口部之前述另一侧缘部更高。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吸收性物品,其中,前述第1开口部之前述一侧缘部之纤维单位面积重、前述第2开口部之前述一侧缘部之纤维单位面积重、前述第3开口部之前述一侧缘部之纤维单位面积重,均为15~250g/m2,且分别为前述第1开口部之前述另一侧缘部之纤维单位面积重、前述第2开口部之前述另一侧缘部之纤维单位面积重、前述第3开口部之前述另一侧缘部之纤维单位面积重之1.1倍以上。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吸收性物品,其中,前述复数个开口部各个呈大致圆形或大致椭圆形。一种吸收性物品,系包含纤维密度连续或断续改变之密度改变区域之吸收性物品,其特征在于:前述密度改变区域系具备:沿着与前述吸收性物品制作时之机械的流程方向相同之既定第1方向延伸之高密度区域计复数个;前述高密度区域系具备:从与前述第1方向正交之第2方向观察其一侧之纤维密度较低之ㄈ字状的高密度区域计复数个。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吸收性物品,其中,前述高密度区域系具备:呈蛇行状延伸于前述第1方向之蛇行高密度区域计复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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