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车辆用撞击缓冲装置
摘要
申请公布号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6.11
申请号 TW093123213 申请日期 2004.08.03
申请人 NKC股份有限公司;大阪府;平冈金属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山崎诚;中嶋隆胜
分类号 E01F15/00 主分类号 E01F15/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恽轶群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陈文郎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
主权项 一种车辆用撞击缓冲装置,具备有:缓冲体,系可因车辆的撞击而变形而减轻该车辆所受到的冲击者;支持体,系用以支持该缓冲体者;及保持部,系用以将该支持体以站立姿势保持于设置领域者,又,于前述支持体或保持部具备有当施加了预定设定值以上的荷重就会被破坏,而解除前述支持体以站立姿势保持于设置领域之状态的解除部,又,前述支持体于较前述设定值为小的荷重下会产生塑性变形,且,前述保持部具备有形成于用以收容前述支持体下部之前述设置领域的埋设穴,前述支持体为管状元件或棒状元件,且具备有收容于前述埋设穴时位于前述设置领域上方的缺口部,前述缺口部当施加了前述设定值以上的荷重就会成为破坏的起点,而作用为前述解除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车辆用撞击缓冲装置,其中前述支持体为管状元件,前述塑性变形系前述管状元件的扁平化而产生。一种车辆用撞击缓冲装置,具备有:缓冲体,系可因车辆的撞击而变形而减轻该车辆所受到的冲击者;支持体,系用以支持该缓冲体者;及保持部,系用以将该支持体以站立姿势保持于设置领域者,又,于前述支持体或保持部具备有当施加了预定设定值以上的荷重就会被破坏,而解除前述支持体以站立姿势保持于设置领域之状态的解除部,前述支持体于较前述设定值为小的荷重下会产生塑性变形,又,该车辆用撞击缓冲装置进一步具备有承受预定以上的荷重会塑性变形之线圈体,且,前述保持部具备有形成于用以收容前述支持体下部之前述设置领域的埋设穴,前述支持体为管状元件,且于较前述设定值为小的荷重下会产生塑性变形,又,前述线圈体的两端系挟着前述解除部,而分别安装于因前述车辆的撞击会解除前述保持之前述支持体的上部、以及于前述车辆撞击后亦维持前述保持之前述支持体的下部或前述保持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车辆用撞击缓冲装置,其中前述线圈体系各圈为大致圆形之复数圈之螺旋状者,中心直径为110mm以上、130mm以下,线直径为30mm以上、40mm以下,圈数为3以上、20以下,并以SS材形成。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车辆用撞击缓冲装置,其中前述支持体系复数个相邻接而保持于设置领域,且前述缓冲体系藉由全部的前述支持体而被支持。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中任一项之车辆用撞击缓冲装置,其中前述保持部具备有收容于前述埋设穴且藉由嵌合来保持前述支持体之下部的嵌合元件,该嵌合元件形成为即使于前述解除部被破坏后亦能维持大致形状之强度。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或3项之车辆用撞击缓冲装置,其中前述解除部到达被破坏的前述设定值为50kN以上、900kN以下的值,前述支持体产生扁平化之塑性变形之降伏点荷重为25kN以上、800kN以下的值。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车辆用撞击缓冲装置,其中前述管状元件系使用铁或塑胶所形成,外径为100mm以上、800mm以下之值,厚度为0.8mm以上、100mm以下之值。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或3项之车辆用撞击缓冲装置,其中于前述管状元件的内侧装有内部缓冲材。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