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单元及使用其之液晶显示装置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I342970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6.01
申请号 TW095133521 申请日期 2006.09.11
申请人 东芝松下显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里敏彦;安田吉范;清水慎;金田广美
分类号 G02F1/1335 主分类号 G02F1/1335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号7楼
主权项 一种照明单元,其特征在于:其系具有光源和覆盖该光源地设置的背面罩,且前述背面罩被组装于框架上而成者;并且具有:设置于前述框架或前述背面罩中之任一者上之扣止爪;及设置于未设置该扣止爪之前述框架或前述背面罩上,与前述扣止爪扣合之第1扣止部;藉由扣合前述扣止爪和前述第1扣止部,固定前述框架和前述背面罩;并且具有:设置于前述框架或前述背面罩中之任一者上,进行与前述扣止爪之扣止方向成交叉之方向上的位置限制之肋部;及设置于未设置该肋部之前述框架或前述背面罩上,与前述肋部扣止之第2扣止部;藉由扣合前述肋部和前述第2扣止部,固定前述框架和前述背面罩;前述扣止爪与前述肋部系设置于前述框架或前述背面罩之相同侧。如请求项1之照明单元,其中作为前述第1及第2扣止部系设置孔。如请求项1之照明单元,其中前述框架及背面罩分别具有相互交叉之安装面。如请求项1之照明单元,其中前述框架系树脂框架。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于请求项1至4中任一项之照明单元的出光侧配置有液晶显示面板。如请求项5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前述扣止爪为从前述液晶显示面板之外周边向内侧成突出状形成,前述肋部为从前述液晶显示面板之发光面向背面侧成突出状形成。如请求项5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前述照明单元系在前述液晶显示面板之背面侧配置有前述光源之直下式照明单元。如请求项6之液晶显示装置,其中前述照明单元系在前述液晶显示面板之背面侧配置有前述光源之直下式照明单元。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