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帽子(44)
摘要 1.名称:帽子(44)。2.用途:用于带在头上的。3.设计要点:在于主视图上。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主视图。5.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色彩。
申请公布号 CN301561068S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6.01
申请号 CN201030655335.X 申请日期 2010.12.04
申请人 张家港市华达针织帽业有限公司 发明人 张凤才
分类号 02-03 主分类号 02-03
代理机构 张家港市高松专利事务所 32209 代理人 孙高
主权项
地址 215615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塘桥镇横泾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