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石油液化气钢瓶残液烧净器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石油液化气钢瓶一种附件,是一种石油液化气钢瓶残液烧净器,将钢瓶使用后滞留在钢瓶内无法再烧用的残液,充分燃烧使用的装置。是开有若干喷气孔的气化器2装在管体5内,上端连接接头节1,与钢瓶上腔相通,下端经导气管6与雾化器7相连,与连接节8、管体11、保护节12相接,经导气管9、雾化器10与钢瓶下腔相通。本实用新型根据钢瓶不同类型增减雾化器。具有安装、加工简单,气化充分,高热值,无残液,安全可靠,适用于各类钢瓶、炉具配套使用。 |
申请公布号 |
CN201851883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06.01 |
申请号 |
CN201020207156.4 |
申请日期 |
2010.05.18 |
申请人 |
张树林 |
发明人 |
张树林 |
分类号 |
F17C13/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F17C13/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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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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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石油液化气钢瓶残液烧净器,包括管体、接头节、气化器、导气管、连接节、雾化器和保护节,其特征在于:开有若干喷气孔的气化器,装在管体里,上端连接接头节与钢瓶上腔相通,下端通过导气管连接内有纤维丝喷气口的雾化器、管体下端装有保护节与钢瓶下腔相通。 |
地址 |
115009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镇熊岳印染厂家属楼3号楼2单元2层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