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光作用元件模组、照明装置及照明系统
摘要
申请公布号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5.21
申请号 TW099223721 申请日期 2010.12.07
申请人 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 发明人 林楚勋;罗欣祥;林俊全;张启伸;吴品贤;刘嘉聪
分类号 F21S13/02 主分类号 F21S13/0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詹铭文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叶璟宗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
主权项 一种光作用元件模组,包括:N×K个光作用元件,其中相邻的所述光作用元件彼此相接,每两个相接的所述光作用元件之间有可分离部,所述可分离部包括一凹槽、一标示线、多个相邻但间隔的孔或两相邻所述光作用元件的分界,所述光作用元件模组用以沿着至少部分所述可分离部分离成多个光作用元件组,或适于不分离地形成一光作用元件组,用以产生不同的拼凑方式,N与K皆为正整数,且N大于或等于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光作用元件模组,其中所述光作用元件包括透镜。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的光作用元件模组,其中所述透镜为对称光形的透镜或非对称光形的透镜。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光作用元件模组,其中所述光作用元件包括反射杯、扩散罩、绕射元件及液态透镜的至少其一。一种照明系统,包括:至少一照明装置,包括:至少一光源模组,其中每一所述光源模组包括至少一发光元件;以及至少一光作用元件组合群,由至少一光作用元件模组的至少一部分所形成,所述光作用元件模组包括:N×K个光作用元件,其中相邻的所述光作用元件彼此相接,每两个相接的所述光作用元件之间有可分离部,所述可分离部包括一凹槽、一标示线、多个相邻但间隔的孔或两相邻所述光作用元件的分界,所述光作用元件模组用以沿着至少部分所述可分离部分离成多个光作用元件组,或适于不分离地形成一光作用元件组,至少部分所述光作用元件组用以产生不同的拼凑方式,以形成所述光作用元件组合群,N与K皆为正整数,且N大于或等于2,其中,所述光作用元件分别对应至所述发光元件,以分别导引所述发光元件所发出的光。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每一所述发光元件所发出的光被至少一所述光作用元件所导引。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每一所述光作用元件导引至少一所述发光元件所发出的光。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光源模组还包括承载器,且所述发光元件配置于所述承载器上。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光源模组还包括防水元件,覆盖所述承载器与所述发光元件的至少其一,且位于所述承载器与所述光作用元件之间。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防水元件为防水层或防水盖。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发光元件通过可直接插拔的方式连接至所述承载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承载器于每一所述发光元件旁的位置分别设有至少一第一定位部,每一所述光作用元件具有至少一对应至所述第一定位部的第二定位部,所述第一定位部与所述第二定位部互相嵌合,以使所述光作用元件跨设于对应的所述发光元件上。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互相嵌合的所述第一定位部与所述第二定位部的其一为插梢,且互相嵌合的所述第一定位部与所述第二定位部的另一为插孔。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发光元件为发光二极体、有机发光二极体或雷射发射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光作用元件包括透镜。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透镜为对称光形的透镜或非对称光形的透镜。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光作用元件包括反射杯、扩散罩、绕射元件及液态透镜的至少其一。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该照明装置还包括散热元件,所述散热元件与所述光源模组连接。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散热元件包括散热鳍片。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该照明装置还包括透光罩,罩盖于所述光作用元件组合群上。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透光罩具有光学结构。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所述至少一照明装置为多个照明装置,且所述照明系统更包括:支撑元件,用以支撑所述多个照明装置;以及多个固定元件,分别将所述多个照明装置固定于所述支撑元件上。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所述的照明系统,更包括:多个电源连接器,分别电性连接至所述多个照明装置,以分别提供电源至所述多个照明装置。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每一电源连接器具有一第一接头,每一照明装置包括一第二接头,电性连接至所述照明装置的所述发光元件,所述多个第一接头分别与所述多个第二接头相接,以使所述多个电源连接器分别电性连接至所述多个照明装置。一种照明系统,包括:至少一照明装置,包括:至少一光源模组,其中每一所述光源模组包括至少一发光元件及承载器,且所述发光元件配置于所述承载器上,其中所述发光元件为发光二极体、有机发光二极体或雷射发射器;以及至少一光作用元件,所述光作用元件对应至所述发光元件,以导引所述发光元件所发出的光;其中,所述承载器于每一所述发光元件旁的位置分别设有至少一第一定位结构,每一所述光作用元件具有至少一对应至所述第一定位结构的第二定位结构,所述第一定位结构与所述第二定位结构适于以复数种不同的相对位置互相嵌合,以使所述光作用元件适于以复数种不同的角度跨设于对应的所述发光元件上。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所述的照明系统,其中互相嵌合的所述第一定位结构与所述第二定位结构的其一包括位于对应的所述发光元件周围的弧形开孔,互相嵌合的所述第一定位结构与所述第二定位结构的另一包括插梢,所述插梢适于在弧形开孔中移动,以使所述光作用元件相对对应的所述发光元件转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所述的照明系统,其所述第一定位结构包括至少一对第一定位部,所述第二定位结构包括一对第二定位部,所述对第二定位部适于选择与所述第一定位部的其中一对互相嵌合,以使所述光作用元件在多个方向中选择一个方向跨设于对应的所述发光元件上。一种照明装置,包括:至少一光源模组,包括至少一发光元件,其中所述发光元件为发光二极体、有机发光二极体或雷射发射器;至少一光作用元件组合群,配置于所述光源模组上,且具有多个光作用元件,其中所述光作用元件分别对应所述发光元件,以分别导引所述发光元件所发出的光;以及防水元件,配置于所述光源模组与所述光作用元件组合群之间,且覆盖至少部分所述光源模组。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光作用元件组合群由至少一光作用元件模组的至少一部分形成,所述光作用元件模组包括:N×K个所述光作用元件,其中相邻的所述光作用元件彼此相接,每两个相接的所述光作用元件之间有可分离部,所述光作用元件用以沿着至少部分所述可分离部分离成多个光作用元件组,或适于不分离地形成一光作用元件组,至少部分所述光作用元件组用以产生不同的拼凑方式,以形成所述光作用元件组合群,N与K皆为正整数,且N大于或等于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防水元件为防水层。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光源模组具有承载器,每一所述发光元件具有两个导电引脚,所述发光元件通过所述导电引脚分别与所述承载器的接垫电连接,且所述防水层覆盖所述导电引脚与所述接垫。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防水元件为防水盖。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光源模组具有承载器,所述发光元件配置于所述承载器上,且所述防水元件覆盖所述发光元件及所述承载器。一种照明装置,包括:至少一发光元件,其中所述发光元件为发光二极体、有机发光二极体或雷射发射器;以及至少一光作用元件,配置于所述发光元件上,其中所述光作用元件对应所述发光元件,以导引所述发光元件所发出的光,所述光作用元件具有不对称曲面,且所述光作用元件在不对称方向上的至少一剖面非为镜向对称,其中,所述照明装置中的所述光作用元件适于相对于所述发光元件转动,以改变所述光作用元件所具有的所述不对称方向所指的方向。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4项所述的照明装置,还包括:承载器,其中所述发光元件配置于所述承载器上;以及固定盖,将所述光作用元件的边缘固定于所述承载器上,其中所述发光元件位于所述光作用元件与所述承载器之间。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4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光作用元件适于在与所述发光元件的光轴垂直的平面上转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4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光作用元件适于在包含所述发光元件的光轴的平面上转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4项所述的照明装置,所述光作用元件适于相对于所述发光元件转动,其中所述发光元件包括:发光晶片;以及底座,承载所述发光晶片,其中所述光作用元件的边缘连接于所述底座上。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8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底座具有支撑部,而所述光作用元件的边缘卡在支撑部的内侧,并与支撑部形成万向接头。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8项所述的照明装置,其中所述底座的顶部具有凸起,而所述光作用元件的底部具有卡钩,所述卡钩勾住所述凸起,且所述光作用元件适于在与所述发光元件的光轴垂直的平面上转动。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4项所述的照明装置,更包括承载器,其中所述发光元件配置于所述承载器上,且位于所述光作用元件与所述承载器之间,所述承载器具有支撑部,而所述光作用元件的边缘卡在支撑部的内侧,并与支撑部形成万向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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