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汽车后保险杠(A21FL-C)
摘要 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汽车后保险杠(A21FL-C);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为保护车身后部、在汽车和行人有撞击时,对被撞行人有保护作用;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主视图下部左右雾灯及下进气格栅的造型设计及整体形状设计;4.指定主视图最能表现设计要点的图片;5.本外观设计的仰视图无设计要点,省略仰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1545270S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5.11
申请号 CN201030608107.7 申请日期 2010.11.11
申请人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刘军;刘建文;潘继军;唐维钊;宗保升;陈文仙
分类号 12-16 主分类号 12-16
代理机构 芜湖安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4107 代理人 蒋光恩
主权项
地址 241009 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