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游戏机 |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能够进一步提高营业额的、使用游戏球进行游戏的游戏机。如果投入规定金额的硬币,则主CPU 101a将用于准许在30秒之内发射游戏球的发射控制数据输出至发射驱动电路106b。另外,发射强度生成电路106a基于发射容积3a的值生成大于游戏区域终点强度的发射强度。如果输入发射控制数据,则发射驱动电路106b以根据发射强度生成电路106a生成的发射强度,通过锤子4b发射游戏球,使游戏球朝向游戏区域6a发射。另外,即使经过了30秒也仍实施对中头彩游戏的控制时,主CPU 101a将用于准许游戏球发射的发射控制数据输出至发射驱动电路106b。 | ||
申请公布号 | CN102049133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05.11 |
申请号 | CN201010518903.0 | 申请日期 | 2010.10.21 |
申请人 | 京乐产业.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渡边直幸 |
分类号 | A63F7/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3F7/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余刚;吴孟秋 |
主权项 | 一种游戏机,其特征在于,具备:游戏盘,其中形成有游戏球下落的游戏区域;发射操作检测装置,其检测用于发射游戏球的发射操作;投入媒体检测装置,其检测规定的投入媒体已被接受;游戏计时装置,其一旦通过上述投入媒体检测装置检测到上述规定的投入媒体已被接受,即开始计时直至规定游戏时间结束;发射操作有效决定装置,其至少在通过上述游戏计时装置进行计时直至上述规定游戏时间结束时,决定通过上述发射操作检测装置检测到的上述发射操作为有效,并以已经通过上述游戏计时装置完成的对上述规定游戏时间的计时为条件,决定通过上述发射操作检测装置检测到的上述发射操作为无效;以及发射装置,其一旦通过上述发射操作有效决定装置决定上述发射操作为有效,且通过上述发射操作检测装置检测到上述发射操作时,即朝向上述游戏区域发射游戏球。 | ||
地址 | 日本爱知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