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拱桥履带式扒渣机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拱桥履带式扒渣机,它包括工作机构、渣土输送机构、液压控制机构、履带行走机构和驾驶室(2),所述履带行走机构包括履带轮(5)和行走架,所述履带轮包括履带(6)和轮毂(9),所述行走架包括连接臂(8)和支撑臂(7),所述支撑臂下缘(11)高度不低于轮毂轴心线(12)高度,所述支撑臂与两轮毂之间用向上倾斜的连接臂(8)固定整体相连接。由于行走架上的支撑臂用向上倾斜的连接臂与轮毂固定相连接,行走架上的支撑臂下缘高度不低于轮毂轴心线高度,因而行走架与地面之间的距离增大,当履带式扒渣机在不平整的隧道地面上行走时,就很容易越过地面上的石块,履带式扒渣机向前运动就不容易受到阻碍,不仅可以提高施工效率,且履带式扒渣机上的行走架不容易受到损坏。
申请公布号 CN201826845U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5.11
申请号 CN201020550969.3 申请日期 2010.09.30
申请人 李凯 发明人 李凯
分类号 E21C35/20(2006.01)I;E21D9/12(2006.01)I;E21F13/00(2006.01)I 主分类号 E21C35/20(2006.01)I
代理机构 萍乡益源专利事务所 36119 代理人 周益丽
主权项 拱桥履带式扒渣机,它包括工作机构、输送机构、液压控制机构、履带行走机构和驾驶室(2),所述工作机构包括扒斗(1),所述输送机构包括输送带(3),所述液压控制机构包括液压控制器(4),所述履带行走机构包括履带轮(5)和行走架,所述履带轮(5)包括履带(6)和轮毂(9),其特征是:所述行走架包括连接臂(8)和支撑臂(7),所述支撑臂具有支撑臂上缘(10)和支撑臂下缘(11),所述支撑臂下缘(11)高度不低于轮毂轴心线(12)高度,所述支撑臂与两轮毂之间用连接臂(8)固定相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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