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包括准直器的照明设备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包括发光单元(2)的照明设备(1)。该发光单元(2)包括光源(100)和布置成准直光源光(111)的基本上平坦准直器(200)。准直器(200)具有入口窗(210)、边窗(220)、顶部准直器表面(201)、底部准直器表面(202)、第一准直侧边(230)和第二准直侧边(240)。发光单元具有光轴(O)。顶部准直器表面(201)、底部准直器表面(202)、第一准直侧边(230)和第二准直侧边(240)中的一个或者多个包括n*1/2个槽(300),其中n为正整数,并且其中槽(300)独立地具有与光轴(O)的槽方向角(ω)≥0°并且<90°的纵轴(301)。 |
申请公布号 |
CN10204703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05.04 |
申请号 |
CN200980119628.0 |
申请日期 |
2009.05.27 |
申请人 |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M·C·J·M·威森伯格;A·H·伯格曼;T·德克尔;G·森尼尼 |
分类号 |
F21V8/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F21V8/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吴立明 |
主权项 |
一种照明设备(1),布置成生成照明设备光(211),所述照明设备(1)包括发光单元(2),所述发光单元(2)包括:光源(100),布置成生成光源光(111),以及基本上平坦准直器(200),布置成准直所述光源光(111),所述准直器(200)具有:入口窗(210)和边窗(220),顶部准直器表面(201)和底部准直器表面(202),布置成基本上平行,第一准直侧边(230)和第二准直侧边(240),布置成从所述入口窗(210)向所述边窗(220)发散,以及光轴(O),其中所述入口窗(210)被布置成接收所述光源(100)的光源光(111),并且其中所述边窗(220)被布置成允许所述准直的光源光(111)作为照明设备光(211)从所述准直器(200)逃逸;其中所述顶部准直器表面(201)、所述底部准直器表面(202)、所述第一准直侧边(230)和所述第二准直侧边(240)中的一个或者多个包括n*1/2个槽(300),其中n为正整数;并且其中所述槽(300)独立地具有与所述光轴(O)的槽方向角(ω)≥0°并且<90°的纵轴(301)。 |
地址 |
荷兰艾恩德霍芬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