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生物识别保全之可携式记忆体储存装置
摘要
申请公布号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5.01
申请号 TW095108029 申请日期 2006.03.09
申请人 桑迪士克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山杰 戴夫;凯文M 康利;麦可 摩根史登;卫斯里G 布鲁尔;罗伯特C 米乐;伊雪 卡根;珍 克里斯多福 可林;杰夫 莎拉萨;丹尼尔 甘乃迪;罗伯特 霍华;麦特 比得森;约耳 雅各
分类号 G06F12/14 主分类号 G06F12/1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黄章典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号7楼;楼颖智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号7楼
主权项 一种可结合一主机装置操作之可携式记忆体储存装置,其包含:一具有一第一端及一第二端之可挠电缆;一第一部分,其包括一用于接收生物资料之生物装置,该第一部份耦合至该可挠电缆之该第一端;及一第二部分,其包括一用于建立该可携式记忆体储存装置与该主机装置之间的通讯的连接器,该第二部分耦合至该可挠电缆之该第二端,该可挠电缆电耦合该第一及第二部分,该第一部份于该可挠电缆允许的范围内相对于该第二部分系分开的且可自由移动,且该第二部分能够与该第一部分配合且至少部分地覆盖该第一部分。如请求项1之可携式记忆体储存装置,其进一步包含在该第一部分及该第二部分其中之一内的一半导体记忆体储存装置。如请求项1之可携式记忆体储存装置,其进一步包含在该第一部分及该第二部分其中之一内的一快闪记忆体。如请求项3之可携式记忆体储存装置,其中若接收之生物资料与生物资料之一储存之参考图案匹配,则允许存取储存于该快闪记忆体上之资讯。如请求项3之可携式记忆体储存装置,其中若接收之生物资料与生物资料之一储存之参考图案不匹配,则不允许存取储存于该快闪记忆体上之资讯。如请求项3之可携式记忆体储存装置,其进一步包含在该第一部分及该第二部分其中之一内的一微控制器。如请求项3之可携式记忆体储存装置,该生物装置能够与该快闪记忆体通讯。如请求项1之可携式记忆体储存装置,其中该可挠电缆传输该第一部分与该第二部分之间的通讯。如请求项1之可携式记忆体储存装置,其中该生物资料包括一指纹、一拇指指纹、声音资料讯号及视网膜资料影像的其中之一。如请求项1之可携式记忆体储存装置,该生物装置包括一邻近该第一部分之一上表面之部分,该第二部分在与该第一部分配合时覆盖该生物装置。如请求项10之可携式记忆体储存装置,该第一部分包括一对接外壳,该连接器在该第二部分与该第一部分配合时插入该对接外壳中之一开口中。如请求项1之可携式记忆体储存装置,其中该连接器能够插入该主机装置上之一USB埠中。如请求项1之可携式记忆体储存装置,其中该第一部分及该第二部分包括用于在该第一部分与该第二部分配合在一起时将两者固定在一起之结构。如请求项1之可携式记忆体储存装置,其中该第二部分在与该第一部分配合在一起时与该第一部分完全啮合。如请求项1之可携式记忆体储存装置,其中该第二部分具有在与该第一部分配合在一起时与该第一部分间隔开之部分。如请求项1之可携式记忆体储存装置,其中该主机装置系一个人电脑、一数位相机、一个人数位助理及一蜂巢式电话的其中之一。一种可结合一主机装置操作之可携式记忆体储存装置,其包含:一底座,其包括:一生物装置,其用于接收生物资料,一非挥发性记忆体,其在该底座内,及一对接外壳,其在该底座之一上表面上;一上盖,其包括一能够啮合该主机装置之一埠以允许该非挥发性记忆体与该主机装置之间的通讯之连接器,该上盖能够在该上盖不啮合于该埠内时啮合该底座,该上盖覆盖该生物装置,且该对接外壳在该上盖与该底座啮合时至少部分地包围该连接器;一电缆,其连接该底座与该上盖且终止于该连接器,该电缆使该非挥发性记忆体与该主机装置之间能够通讯。如请求项17之可携式记忆体储存装置,其中若接收之生物资料与生物资料之一储存之参考图案匹配,则允许存取储存于该非挥发性记忆体上之资讯。如请求项17之可携式记忆体储存装置,其中若接收之生物资料与生物资料之一储存之参考图案不匹配,则不允许存取储存于该非挥发性记忆体上之资讯。如请求项17之可携式记忆体储存装置,其中该连接器能够插入该主机装置上之一USB埠中。如请求项17之可携式记忆体储存装置,其中该底座及该上盖包括用于在该上盖处于闭合位置时将该底座与该上盖固定在一起之结构。如请求项17之可携式记忆体储存装置,其中该主机装置系一个人电脑、一数位相机、一个人数位助理及一蜂巢式电话的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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