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含生物活性物质的兔皮和其用途
摘要
申请公布号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5.01
申请号 TW092129774 申请日期 2003.10.24
申请人 中国威世药业(如皋)有限公司 中国 发明人 张永深
分类号 A61K35/36 主分类号 A61K35/3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号7楼
主权项 一种含生物活性物质的兔皮,其特征在于该兔皮是由以下方法制备的:用牛痘病毒株接种家兔,将接种过的家兔进行饲养,待其皮肤组织发痘良好时处死,然后采皮;其中该接种系皮下接种,按每只1.5-3千克的家兔注射100到250处,每处注射每毫升含106-109个病毒的溶液0.1-0.4毫升进行,且该兔皮具有大于或等于0.5 iu/g的SART活性;其限制条件为由该兔皮中所具有之活性物质不含矽。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兔皮,其中该牛痘病毒株是Lister株。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兔皮,其中该牛痘病毒株是Ikeda株。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兔皮,其中该牛痘病毒株是Dairen株。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兔皮,其中该牛痘病毒株是EM-63株。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兔皮,其中该家兔是日本大耳白兔。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兔皮,其中该家兔是新西兰白兔。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兔皮,其中该家兔是中国本兔。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兔皮,其中该家兔是青紫兰兔。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兔皮,其中该皮肤组织发痘良好系指皮肤组织明显出痘,颜色由红润转为紫红,皮肤增厚,皮下和臀部水肿。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0项中任一项的兔皮,其具有血管舒缓素生成抑制活性。一种申请专利范围第1-10项之任一项的兔皮的用途,其特征在于将所说的兔皮用于制备药品。一种申请专利范围第1-10项之任一项的兔皮的用途,其特征在于将所说的兔皮用于制备保健品。
地址 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