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煤粉燃烧器和具有该煤粉燃烧器的锅炉
摘要 本发明公开一种煤粉燃烧器和具有该煤粉燃烧器的锅炉,公开的煤粉燃烧器包括热源和内燃室,热源位于内燃室内,内燃室具有进口和出口;热源点燃通过内燃室的煤粉,使煤粉在内燃室内进行还原性燃烧,内燃室包括第一进口段和燃烧室,第一进口段后端与燃烧室的燃料入口相通;第一进口段后端的截面积不小于其前端的截面积,燃烧室前端的截面积大于第一进口段前端的截面积。在煤粉气流流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由于通流截面的增加,本发明提供的煤粉燃烧器使煤粉气流的流速相应降低,能够延长煤粉在内燃室内停留的时间,促进煤粉在还原性气氛下进行还原性燃烧;另一方面能够延长煤粉颗粒在火源附近停留的时间,提高煤粉的燃烧效率。
申请公布号 CN10203256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4.27
申请号 CN200910175074.8 申请日期 2009.09.27
申请人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程昌业;张超群;张孝勇;龚泽儒;崔星源
分类号 F23D1/00(2006.01)I;F23C5/08(2006.01)I 主分类号 F23D1/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代理人 李兆岭;逯长明
主权项 一种煤粉燃烧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热源和维持内部煤粉气流具有预定过量空气系数的内燃室,所述热源位于内燃室内,所述内燃室具有进口和出口;所述热源能够点燃通过内燃室的煤粉,并使煤粉在内燃室内进行还原性燃烧,所述内燃室包括第一进口段和燃烧室,所述第一进口段后端与燃烧室的燃料入口相通,前端与煤粉燃烧器的进风管相接;所述第一进口段后端的截面积不小于其前端的截面积,所述燃烧室前端的截面积不小于第一进口段后端的截面积,且大于所述第一进口段前端的截面积。
地址 264006 山东省烟台开发区衡山路9号